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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新聞

自106年1月9日起證券借貸交易時間延至下午三時三十分結束

發布時間︰民國 106年01月09日 12:01

為提供證券商有更充分之時間辦理借券擔保品計算及提交作業,並讓有價證券借貸市場作業流程益加順暢,自民國106年1月9日起,證交所借券系統及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交易時間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延長至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三十分。

證交所表示,自民國92年開辦證交所借券系統及95年開放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以來,市場參與者運用借券市場進行有價證券借貸,以滿足委託賣出、返還借券或權益補償、金融商品履約及因應ETF申購等用途。然而借券市場交易日漸蓬勃,交易擔保品價值設算及擔保品更換,或請保管銀行確認可擔保部位等,因流程牽涉多方作業需求,原交易申報時間已不足以支應證券商每日作業之所需。為避免臨時申請延後申報截止時間進而影響現貨市場交割,證交所依券商公會建議,並經主管機關核准,於民國105年12月20日公告修正有價證券借貸辦法及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將每日交易申報時間延至下午三時三十分,借券系統盤後洗價等相關作業時間亦配合延後,並自民國106年1月9日起實施。

有價證券借貸交易申報時間延長實施後,將使證券商日常作業更為順暢,維護整體市場健全運行。有價證券借貸不僅能增加出借證券之收入、提升證券之運用效率,同時亦讓更多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流通,對於強化台灣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具卓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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