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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3月25日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1131801119號
主  旨 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358)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
依  據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9款及第2項第9款暨第49條之2第2項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取消分盤集合競價日期:民國113年3月26日。
二、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2358。
(二)簡稱:廷鑫。
三、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退票後經持票人重行提示,該公司業已於支票存款帳戶或其他應付款帳戶內付訖。
四、嗣查該公司113年3月15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中,獨立董事就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出具保留意見,且截至113年3月25日該公司仍未依規申報經董事會通過之112年度自結財務資訊電子檔,又該公司112年12月25日前任簽證會計師終止委任,截至113年3月25日仍未委任新任簽證會計師,爰該公司113年4月1日能否依規公告申報112年度財務報告尚有疑慮,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9款規定之情事,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五、該公司退票後雖經持票人重提付訖,核已符合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2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2項第3款規定,惟仍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9款規定之情事,爰將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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