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04月02日 |
發文字號 | 臺證上一字第1131801323號 |
主 旨 | 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443)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 |
依 據 |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併案變更交易方法日期:113年4月3日。
二、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2443。 (二)簡稱:昶虹。 三、該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於113年4月2日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就有關大陸子公司之辦理定存質借並開立匯票目的及用途、定存質借後之資金流向與公司後續因應措施等仍未能釐清相關疑義,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之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四、另該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度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爰依同細則規定自113年4月8日起併案停止其上市有價證券買賣在案,併予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