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修訂資訊
發文機關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
受文者 | 如行文單位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02月15日 |
發文字號 | 臺證上一字第11218005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主旨 | 修正本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及「證券承銷商申報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作業辦法」附表「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如附件,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 |
正本 | 各證券承銷商 |
副本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國律師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本公司上市二部、秘書部(均含附件) |
附件 |
1、R-1121800561-1
2、R-11218005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