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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修訂資訊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 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3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證治理字第11200041671號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檢送「修正『OO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參考範例部分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公告乙份如附件,請查照。
正本 各上市公司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全國律師聯合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本公司上市一部、上市二部(均含附件)
附件 1、R-11200041671-1
2、R-1120004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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