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亞洲提升企業價值政策與實務簡介

高晟晉
臺灣證券交易所 專員

一、前言

近十年來,亞洲股市整體表現相對疲弱,除臺灣與印度外,多數亞洲股市年化報酬率明顯落後於國際間主要股市,例如,MSCI亞洲指數近五年平均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約為10%,顯著低於MSCI美國指數的19%;部分市場如菲律賓與馬來西亞,若進一步納入本幣貶值因素,實際投資報酬甚至轉為負值。

影響亞洲市場表現的原因眾多,除了企業獲利成長動能疲弱外,地緣政治不確定性升高、監管環境快速變動,以及中國經濟成長趨緩等外部挑戰,使得投資人對區域市場的風險溢酬要求持續上升。此外,部分市場在公司治理、資訊揭露與資本效率等面向與歐美市場相比仍存在明顯落差,導致估值折價、成交量偏低及外資參與度下降等結構性問題,進一步削弱資本市場的吸引力與發展潛力。

面對這些挑戰,亞洲各國主管機關與證券交易所近年陸續推動以「企業價值提升(Value Up)」為核心的資本市場政策改革,期望透過制度設計與誘因機制,引導企業強化資本使用效率、改善公司治理品質與提升資訊透明度,以重建投資人信心並活絡市場能量。2023年,日本率先啟動以資金成本為導向的改革路徑,透過調整東京證券交易所的市場板塊架構並強化公司治理要求;自2024年起,韓國、臺灣與中國等地亦相繼提出具體政策措施,涵蓋資本效率揭露、董事會職責強化與市值管理規範等制度面改革;其他市場則透過轉型計畫、公司治理準則修訂或股東賦權機制的導入,逐步建構以長期價值創造為導向的資本市場文化。

本篇文章旨在彙整亞洲主要國家推動企業價值政策之制度設計與實務作法,透過比較不同市場的改革策略,協助我國掌握區域趨勢並提供未來制度精進之參考依據。

二、亞洲企業價值提升計畫

日本

(一)、政策演進

日本公司治理改革可追溯至1999年,當時東京證券交易所(Tokyo Stock Exchange,下稱東證所)首先要求上市公司加強治理,開啟制度化改革的序幕。進入2010年後,在安倍經濟學(Abenomics)的三支箭框架下,改革步伐明顯加快;其中「結構改革」將公司治理視為經濟再生的核心,目標在於提升企業透明度、當責性與資本運用效率。

在改革論述上,2014年日本經產省彙整的「伊藤報告(Ito Review)」指出,日本企業ROE偏低的主因在於獲利能力不足與管理階層欠缺資金成本意識,而非單純資產運用或財務槓桿問題;過度持有現金被視為資金成本效率低的關鍵,並提出ROE應達8%的目標。該報告奠定了以「提升資本效率到強化價值創造」為主線的改革邏輯;其後2017年進一步提出「共創價值指南」,鼓勵企業與投資人進行建設性對話,將永續成長納入治理與經營決策。

在政策工具上,日本採取「雙軌並進」的自律規範體系,一是日本金融廳(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以下簡稱FSA)於2014年發布之受託責任原則(Stewardship Code),要求機構投資人積極促進被投資企業的永續發展並善盡受託責任;二是東證所於 2015年制定之日本公司治理守則(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以更具體、現代化的原則規範引導上市公司提升中長期企業價值。兩者皆採「遵循或解釋(comply or explain)」架構,相互補充、形成市場壓力與對話誘因;其後受託責任原則於 2017、2020年修訂,公司治理守則於2018、2021年修訂,展現與國際實務持續接軌的決心。

在制度落實上,2015年版公司治理守則要求董事會每年檢視交叉持股,並揭露其目的及回報是否超過資本成本;同年日本公司法亦完成修法,允許企業採用「設有審計委員會」之董事會架構,以強化監督功能與董事會之實質有效性,金融廳亦於2023、2024 年陸續強化相關規範,提升資訊揭露品質與市場紀律。

綜合而論,日本推動企業價值提升的源起,在於回應資本效率偏低與治理不足的結構性問題,改革路徑則透過「受託責任原則與公司治理守則」的雙軌自律規範,配合同步的法律修正與企業及投資人間的對話機制,逐步引導企業強化獲利能力、優化資源配置並落實永續經營,進而提升中長期企業價值與市場信任。

上述改革可回溯至更早的背景,日本自1990年代泡沫經濟破裂後,長期面臨資本市場股價表現低迷、企業估值偏低的結構性困境,具體而言,「股價淨值比(Price-to-Book Ratio,簡稱 P/B)低於1」與「ROE偏低」的現象普遍存在,反映出企業無法有效創造超越資本成本的報酬,亦缺乏長期成長動能。以2022年7月為基準(詳下圖表一),在日本代表性指數TOPIX 500中,有43%的公司P/B低於1,遠高於美國S&P 500的5%與歐洲 STOXX 600的24%;同期間 TOPIX 500中ROE低於8%的企業比率亦達40%,對照美國S&P 500為14%,歐洲STOXX 600為19%。

圖表一、日本、美國及歐洲財務資訊比較

上述落差突顯日本企業在資本效率、獲利能力與市場評價方面,與主要先進市場存在明顯差距,也直接促使監管機關與市場參與者推動更具實際效果的治理改革與價值提升措施,日本公司治理相關推動措施整理如下表:

圖表二、日本公司治理相關推動措施

(二)、東京證券交易所推動措施

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自2022年起積極推動公司治理與資本效率改革。該年4月,東證所將原有的五大上市板塊重整為三個新板塊,分別為「主要市場(Prime)」、「標準市場(Standard)」及「成長市場(Growth)」。此項市場重劃的目的是簡化市場結構、明確不同企業的市場定位,同時依據公司規模、市值流動性與揭露品質等條件,設計出具層次化的監管與揭露義務,以建立更具競爭力與透明度的資本市場環境。

配合分板制度改革,東證所同步推出「關注資金成本及股票價格之行動管理方案(Action to Implement Management that is Conscious of Cost of Capital and Stock Price)[1]」,以制度化方式推動企業提升資本效率、回應估值折價問題。東證所建議企業採取以下三階段行動,首先,進行現況診斷,透過股東權益報酬率(ROE)、投資資本報酬率(ROIC)與股權資本成本等財務指標,檢視企業是否處於資本成本高於報酬的狀態。其次,由董事會主導,制定具體管理方針與改善目標,說明資金成本計算方式,並揭露企業未來的成長策略與獲利路徑,包含實施時程與績效評估方法。最後,鼓勵企業強化執行並提升溝通效率,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揭露內容,並與投資人展開積極對話,強調不可僅以庫藏股或高股利等一次性措施作為回應手段,而應聚焦於建立超越資本成本的長期獲利結構,以持續強化市場信任與價值認同。 
[1] 東京證券交易所、https://www.jpx.co.jp/english/equities/follow-up/01.html

自2024年1月起,東證所開始每月公布Prime與Standard 市場中各上市公司對上述行動方案的因應情況,名單中清楚標示企業的回應狀態,包括「已揭露」、「考慮中」及「未揭露」三種類別,該制度旨在透過同儕壓力與資訊透明,促使企業加快改革行動。為進一步提升揭露品質與投資人互動,東證所自2024年11月起更新名單呈現方式,新增「揭露更新日期」欄位,讓市場能掌握企業揭露的即時性;增設「接受聯繫意願」欄位,供企業表示是否主動接受機構投資人接觸;並針對「考慮中」狀態設定六個月時限,要求逾期者必須說明具體原因,防止企業無限延宕或形式應對。

除了制度性要求外,東證所亦採取案例導向之輔助推動策略,包含公布優良揭露實務作為正面引導,並以匿名方式刊載揭露內容不足或結構不清的反面範例,作為市場參考與警示。同時,依據揭露情形與實務作為,東證所將企業區分為三類:「積極改善者」(已揭露且積極更新)、 「需進一步改善者」(雖已揭露但品質尚待加強)、以及「完全未揭露者」(無任何回應或行動),強化資訊揭露與資本市場對話之功能,也有助於研究機構、資產管理者與 ESG 評比單位等進行差異化觀察。

截至 2025年8月的統計資料顯示,共有91%(共1,475家)的Prime上市公司與48%(共753家)的 Standard上市公司已完成揭露並納入名單中。整體而言,大型企業因面對較多外資監督與同儕壓力,響應比例明顯較高,而中型企業則尚有進一步推動空間。

(三)、日本金融廳推動措施

為加速企業公司治理品質從形式走向實質,日本金融廳於 2023年4月發布「加速公司治理改革行動方案:從形式到實質(Action Program for Accelerat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Reform: From Form to Substance)[2]」。此方案由金融廳與東京證券交易所共同設立的「日本受託責任守則與公司治理原則後續追蹤專家會議」所規劃,核心目的是扭轉企業將公司治理僅視為合規表單填寫或形式揭露之現象,進一步引導公司治理措施深入企業經營核心與資本運作邏輯。 
[2] 日本金融廳、https://www.fsa.go.jp/en/news/2023/20230426.html

專家會議在檢視現行制度運作後指出,日本在公司治理改革的推動過程中仍存在多項急需處理的結構性挑戰。首先是經營階層對資金成本與價值創造的認知不足,許多企業管理階層尚未具備以股東資金成本作為決策基礎的觀念,導致資源配置保守,未能積極進行具有風險承擔但具備成長潛力的策略行動。因此,金融廳強調應提升企業經營者對資金成本的理解與應用,鼓勵企業在掌握風險的前提下進行更有效的資源重分配,特別是在業務組合調整、研發、人力資本與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的長期投資上取得突破。

其次是董事會與其下設的提名、薪酬等委員會的實質性問題。改革方案指出,企業應不僅形式上設置獨立董事,更應確保其具備對經營風險與資本運用具有實質貢獻的能力與責任感。透過董事會效能評估、角色定位明確化與制度性培訓機制,讓獨立董事真正發揮支持企業承擔適度風險與進行監督機制的功能,成為提升公司治理品質不可或缺的一環。

第三個關鍵挑戰則為公司與投資人之間的對話品質與制度支持,雖然過去已有揭露義務逐步建立,但專家會議認為,企業與投資人之間仍缺乏足夠的互信基礎與雙向互動架構,致使資訊傳遞過於單向,缺乏實質討論長期價值議題的空間,要解決此問題,不僅需改善揭露內容與方式,也應檢討既有法律、會計制度對揭露的規定與效率,並逐步建構有助於投資人理解與參與的溝通環境。

金融廳強調,公司治理改革的最終目標是促進上市公司健康成長與中長期企業價值的提升,為達成此目標,改革必須全面落實於實務層面,而非停留於制度設計與格式規範的層次。若一味堆疊複雜的揭露要求與表單,反而將違背「遵循或解釋」原則所重視的彈性與實質性。因此,改革重點應回歸企業自身經營環境與價值創造邏輯,透過與投資人的建設性對話發掘真實痛點,找出各企業面對的具體公司治理課題並加以回應。同時,主管機關亦應提供彈性空間,配合企業實際推動進度與改革成果,調整原則與時程,不拘泥於過往的定期修訂週期。

為推動上述目標落實,金融廳整合了具體行動方向,涵蓋治理架構、人力資本與永續投資、董事會多元化與效能評估、投資人溝通、資訊揭露品質、國際投資對接、法律障礙解除與市場環境調整等多元面向。改革方案包括鼓勵企業從資本成本出發、規劃成長與盈利策略、將人力資本納入法定永續揭露架構、強化獨立董事之角色教育與董事會效能的PDCA機制建立、要求Prime市場公司揭露與投資人對話內容、重新界定「解釋」的合理標準,以及推動更多英文揭露與國際溝通工具的建立等。

在法制面,金融廳將針對現行大型持股報告制度的定義模糊、實質受益股東資訊不透明,以及部分公開收購保護機制不足等問題,提出明確檢討方向。同時也將評估「準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需求與揭露責任,以及交叉持股的揭露與處置進程,確保市場能掌握企業間的結構性風險與資本關聯,並適時進行制度調整。

整體而言,此一由金融廳主導、與東證所協同推動的改革方案,試圖將過去逾十年的治理建設成果,從「形式完備」再進一步推向「實質有效」,為企業價值與投資信賴建立更穩固的制度基礎。專家會議亦將持續追蹤各項行動方案之推動進度與成效,必要時提出補充與強化建議,確保治理改革不流於口號,而能切實落地、帶動企業與市場質變,相關措施整理如下:

圖表三、日本金融廳推動相關措施

(四)、日本經產省推動措施

日本經濟產業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以下簡稱 METI)亦於近年積極參與日本公司治理與企業價值提升改革的推動,特別強調「從治理走向成長」的策略轉型。該部門在所屬之產業結構審議會底下設立「經濟產業政策新方向委員會」,並於其下召集「價值創造管理小組(Subcommittee on Value Creation Management)」,聚焦於企業如何透過策略治理與長期投資強化其「成長力(growth power)[3]」。 
[3] 日本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25/0430-002.html

2025年4月,該小組正式發布以「提升董事會成長力」為核心的五大原則,主張企業應圍繞其長期願景建構「價值創造故事」,亦即企業在面對經濟社會轉型時,應明確敘述其商業模式如何對應社會課題,並透過策略性投資以實現可持續的長期成長。此價值創造故事不僅是願景或理念的陳述,更應落實於企業事業體的構成策略與各項成長投資決策之中,包括資本支出、研發投入、人力資源培育、智慧財產強化等無形資產配置。為支持這樣的轉型,企業內部公司治理架構必須充分發揮功能,特別是董事會、執行長與經營團隊需各司其職,共同擘劃與實行,並與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建立長期穩定的對話關係。

METI特別指出,董事會應依循其所提出之五大原則,主動推動相關行動,建立適當之監督與評估機制,確保價值創造策略的實質推進。經營團隊則須依此採取具體行動,並負責執行面的落實與成效追蹤。整體治理機制不僅須結構健全,亦應能透過績效評估制度,定期檢視進度與成果,確保成長策略不致淪為口號或短期操作,而是內化為企業文化與營運準則的一部分。

圖表四、董事會應依循之五大原則

為進一步系統化改革策略,該小組於 2025年5月發布中期報告,分析在當前國內外經濟結構轉變下,妨礙企業制定與執行成長策略的制度性障礙。報告指出,隨著日本逐步擺脫長期通縮陰霾、國際資本競爭加劇、能源與勞動成本升高,企業僅依賴削減成本已難以維持長期競爭力,必須轉向大膽且持續的「成長導向投資」,包括設備更新、研發強化、人才培育,及新事業佈局。然而,在現行制度環境下,部分法規與金融機制未能有效支持企業承擔策略性風險,反而形成企業投資意願與資本市場期待間的落差。

為掌握企業差異化挑戰並提供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報告中透過「價值創造地圖(祥圖表五)」的視覺化工具,將上市公司依據「資本報酬率(ROE)」與「成長期待(P/B)」兩個維度區分為四個象限,針對各類型企業提出其應優先採取的行動,以及所面臨的制度性障礙。

圖表五、價值創造地圖

其中,位於低 ROE、高 P/B 的公司應優先進行結構改革,聚焦既有事業的獲利能力提升,並透過聚焦核心能力,重新分類事業與資產,結合海外擴張,以創造持續競爭力;而在制度面,則需建構支持企業取得風險資本、促進事業重組多元化與企業間合作的政策工具,並透過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強化決策與執行效能。

另一方面,正處於成長曲線的企業則應更積極投入設備、研發、人力資源及併購等成長投資,並將投資人期待轉化為具體財務成果。此類企業常面臨籌資工具不足、投資風險較高等問題,因此政策上應支持建立長期資本供給的多元管道,並引導股東回報與成長性投資之間的合理性。同時,報告亦呼籲應改善外部溝通機制,使企業得以與投資人共同創造價值,並強化在表決權行使、股東大會設計與資訊揭露等環節的制度配套。

針對其他類型企業,如進行策略性私有化的公司,則應著重於私有化相關的資金籌措條件與市場機制建構;對於需進一步與外部利害關係人合作的企業,則應著眼於吸引並留任具備多元背景與高度技能的人才,並發展與大學、新創團隊間的合作研發體系。上述類型雖面臨挑戰不盡相同,但其共通課題包括:強化公司治理體系、優化股東回報與成長性投資的平衡、提升揭露品質,以及促進長期資本供給者的多樣化,同時也需關注勞動市場結構的穩定,建立使員工能長期穩定貢獻的職場環境。

綜上所述,日本經產省的改革重點在於透過政策設計與公司治理倡議,協助企業將「成長策略」轉化為可落實的營運行動,並營造一個支持長期價值創造的社會與市場制度環境。未來,METI將依據中期報告中提出之藍圖,持續檢討與調整相關法規、市場基礎設施與治理準則,期能在日本資本市場中建立以企業成長為核心的價值體系,進一步促進日本經濟的結構轉型與國際競爭力。

圖表六、價值創造地圖建議企業優先行動內容

(五)、小結

綜觀日本在推動企業價值提升之系列改革,可見其並非僅仰賴單一監理機關或守則,而是由金融廳、東京證券交易所及經濟產業省等多個主管機關分工協作,透過守則規範、市場機制、法制調整與政策倡議等多元工具,形成層次分明、互為補充的制度體系。改革核心聚焦於兩大目標:一是提升企業資本運用效率與獲利能力,二是強化公司治理與投資人互動品質,進而回應長期以來困擾日本企業的低估值與成長動能不足問題。

在策略路徑上,日本以「受託責任原則加上公司治理守則」為自律規範主軸,透過「遵循或解釋」機制引導企業揭露關鍵公司治理與財務資訊,並搭配市場分層制度、名單揭露與實務案例擴散等方式,建立外部監督與同儕壓力。在執行端,則透過董事會效能評估、資本成本導向決策、成長投資路徑規劃等具體要求,強化治理實質性。同時,日本政府更進一步推動從公司治理邏輯擴展至企業經營策略與成長動能的全面轉型,鼓勵企業建構「價值創造故事」,並透過中長期資本配置、人才與無形資產投資,重塑企業競爭力與市場信任。

總體而言,日本的經驗顯示,企業價值的提升並非僅為公司內部治理議題,更需透過整體資本市場制度環境與政策誘因的共同塑造。制度的重點,不拘泥於形式上的遵循或揭露數量,而在於是否真正驅動企業重新思考資源配置與成長策略,進而創造可持續且可衡量的中長期價值,此一邏輯對我國未來強化資本市場公司治理機制、引導企業強化價值創造能力,亦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韓國

(一)、政策演進

為改善資本效率偏低與股價長期低迷等結構性問題,韓國政府於2024年2月正式發布「企業價值提升計畫(Corporate Valueup Program,以下簡稱韓國CVP)」,由韓國金融委員會主導,目標在於協助上市公司自願制定並揭露中長期企業價值提升方案。此舉不僅希望引導企業重視資本報酬與公司治理效率,也再提供投資人更透明的資訊基礎,促進合理估值與資金配置,進而強化整體資本市場的信賴與吸引力。

韓國CVP之制度設計以誘因帶動、架構指引、長期支持為推動主軸,從政策推動初期即設計包含稅務優惠、投資獎勵與指數納入等多重誘因。例如,政府規劃將參與計畫且表現良好的公司納入新設立的「韓國價值提升指數」,並推動發行連結該指數的ETF等金融商品,以吸引國內機構法人與散戶參與。此外,亦評估提供稅賦減免等財務誘因,以提升企業初期參與誘因。

整體計畫可分為三大支柱。首先,是建立公司參與的架構,協助企業有系統地落實企業價值提升工作,由韓國交易所發布指南,並修訂公司治理準則將相關計畫內容納入,同時提供稅務激勵與獎勵機制,以提高企業參與動機與實施品質。

其次,是強化投資端的可辨視性及衡量工具,透過發展「韓國價值提升指數」作為衡量企業推動成果與吸引資金的重要依據,並搭配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之修訂,鼓勵市場對價值提升行動有明確評估,進而成為機構投資人、退休基金等長期資本的重要參考基準。

第三,是建立專門的長期支援系統,包括設立專責推動部門、成立諮詢委員會,及建立企業價值提升揭露平台(於韓國KIND資訊揭露平台中),提供企業與市場雙方交流與查詢的平台工具。為提升中小企業參與度,亦提供一系列實務支援服務,如諮詢、培訓、報告英文翻譯等,解決企業在策略規劃與國際溝通上的障礙,進而提升資訊揭露的品質與一致性。

為強化政策落實力道,韓國交易所於2024年5月正式發布企業價值提升計畫指南[4],明確界定參與公司應遵循的五大原則,分別為:自願性(Voluntary)、前瞻性(Forward-looking)、全面性(Comprehensiveness)、聚焦性(Focus)、以及董事會責任(Board Accountability)。該指南要求企業揭露內容應涵蓋現況分析、指標選擇、目標設定、行動計畫、執行評估與投資人溝通等六大項目,形成從規劃到實施的完整治理路徑。 
[4] 韓國交易所、https://global.krx.co.kr/contents/GLB/02/0203/0203000000/GLB0203000000.jsp#ab8758eced0475769e200e7e309baf77=2&view=7

雖然韓國CVP採自願參與原則,但官方態度亦強調「自願不等於消極」,若企業希望獲得市場合理評價與投資人信任,仍應積極規劃並透明揭露價值提升作為,逐步將相關行動內化為企業文化與經營基礎。韓國金融主管機關也明確表示,CVP的核心並非形式揭露,而是透過市場參與及政策誘因,引導企業與投資人形成長期對話與行動,進一步提升整體資本市場之透明度、公信力與國際競爭力。

(二)、韓國交易所推動提升企業價值計畫

1.編製價值提升指數

為具體落實韓國政府於2024年2 月所發布的企業價值提升計畫,韓國交易所於同年9月24日宣布編製「韓國價值提升指數(Korea Value-up Index)」,並自9月30日起啟動即時指數計算[5]。此一指數設計旨在將企業的資本效率、股東回報與市場評價等質化要素制度化,作為投資人評估標的與資金配置的參考依據,藉此引導市場資金朝向積極推動價值提升的企業流動,建立企業行為與市場評價間的正向循環,進一步提高韓國資本市場對企業真實價值的辨識與肯定。 
[5] 韓國交易所、https://global.krx.co.kr/contents/GLB/02/0203/0203000000/GLB0203000000.jsp#ab8758eced0475769e200e7e309baf77=2&view=20

Korea Value-up Index以2024年1月2日為基準日,指數起始點設定為1,000點,並自2024年9月30日起提供逐秒即時計算資料;另回溯提供自2019年6月起的5年歷史資料,以利金融商品發行與研究應用,成分股共計100檔,採「自由流通市值加權」方式編製,並設單一權重上限為15%,以降低大型權值股對指數的主導性。

指數篩選標準除基本的市值條件外,重點聚焦於具代表性且具備資本效率與股東回報實績之公司,具體納入條件如下[6]:

[6] 韓國交易所、https://global.krx.co.kr/contents/GLB/02/0203/0203000000/GLB0203000000.jsp#

•  代表性:公司須為市值前400大企業(約佔總市值90%)。

•  獲利能力:近兩年不得連續虧損,且兩年累計不得呈現虧損。

•  股東回報:過去兩年每年均須配息或註銷庫藏股。

•  市場地位:股價淨值比須位於整體或所屬產業排名的前50%(採兩年平均)。

•  資本效率:依據近兩年平均股東權益報酬率,按產業排名比率順序排列之前一    百檔股票。

截至公布時,KOSPI公司占67%,KOSDAQ公司占33%,產業分布涵蓋資訊科技、工業、醫療保健、消費、金融、不動產、原物料、能源與通訊等九大類別,各產業分布詳下圖表:

圖表七、Korea Value-up Index 成分股產業分布

依韓國交易所公布資料顯示,整體而言,指數成分股公司之投資表現優於韓國大盤水準:平均PBR為2.6、PER為18.4、ROE達15.6%,相對KOSPI 200的ROE 9.3%及KRX 300的ROE 10.4%,具明顯競爭優勢;殖利率為2.2%,配息率則為23.9%。

為鼓勵參與,韓國交易所採取三階段過渡安排,提供已揭露計畫或納入指數之公司誘因:

•  第1階段(2024年9月):2024年9月23日前揭露企業價值提升計畫之公司:即使未符合篩選標準,亦可作為特例納入指數(維持兩年)。

•  第 2 階段(2025年6月):2025年6月再評估:已納入指數且仍符合前四項標準的公司,將再次以特例方式納入並維持兩年。對未入選但成功執行計畫的公司,將給予放寬條件;對入選卻未落實計畫的公司,則標準將各為嚴格。

•  第 3 階段(2026年6 月):2026年6月再評估:指數將全由成功落實價值提升計畫的公司組成。

韓國交易所另於2024年12月11日召開「價值提升指數」委員會,針對新揭露計畫並展現行動之公司進行特別審查,決議新增5檔股票為成分股。主要考量為,自指數公告前僅12家公司揭露相關計畫,而公告後至12月6日期間,另有39家公司陸續揭露。為回應市場積極參與熱度,韓國交易所暫時將成分股擴增至105檔,並於2025年6月定期再平衡時恢復為100檔,以維持指數一致性與投資商品穩定運作。

2.設置企業價值提升基金

韓國交易所為強化市場對韓國CVP政策信心與參與動能,攜手多家金融機構共同發起「企業價值提升基金(Corporate Value-Up Fund)」,於2024年11月正式設立首檔企業價值提升基金,基金資金來源以私募退休金為主,首期規模達2,000億韓元。資金結構方面,由韓國交易所與四家證券關聯機構共同出資1,000億韓元,另1,000億則由民間資金參與出資,展現公私協力推動政策的態度。

此基金的投資策略以「指數化投資+價值落實追蹤」為主軸,主要配置於:

•  企業價值提升指數相關ETF:追蹤具資本效率與具備改善成果之指數。

•  已揭露韓國CVP計畫之個別企業:鼓勵價值創造行動落實並提高評價合理性。

韓國交易所強調,此基金目標不僅在於創造投資報酬,更希望透過長期穩定資金的導入,加速企業資本運用的轉型,強化投資人對韓國資本市場之信任,實現資金引導企業行為、行為創造市場價值的政策邏輯。

此外,KRX已於2025年12月宣布,將進一步推出第二檔企業價值提升基金,預計規模達3,000億韓元,並持續以分階段擴充方式,強化政策支持與資金規模。

3.提供中小企業一對一諮詢服務

考量中小企業在人力、資源與揭露能力上較為有限,韓國交易所自2024年起即設置一對一諮詢服務,協助中小型上市公司建構、揭露與執行其企業價值提升計畫。此服務特別針對資源相對缺乏、制度理解度較低之企業,提供量身定做的實務支援,涵蓋計畫架構設計、揭露格式協助、資本效率提升建議等輔導範疇。截至2024年底,KRX已為55家企業提供一對一諮詢服務(其中KOSPI企業9家、KOSDAQ企業46家),並於2025年宣布將大幅擴充該計畫內容與對象[7]: 
[7] 韓國交易所、https://global.krx.co.kr/contents/GLB/02/0203/0203000000/GLB0203000000.jsp#ab8758eced0475769e200e7e309baf77=2&view=22

•  服務門檻放寬:2024年僅限資產總額未達KOSPI 3,000億、KOSDAQ 1,500億之公司,2025年起放寬至總資產未滿5,000億韓元者均可申請,提高服務涵蓋面。

•  諮詢企業數擴增:2025年度預計服務120家公司,KOSPI企業50家、KOSDAQ企業70家(較前一年增加40%)。

•  優先對象與導向原則:已表達揭露意願並提交預定計畫時程之公司可優先獲得諮詢服務,確保資源投入能轉化為實際揭露成效,提升政策效率與落實。

•  搭配同儕學習機制:韓國交易所亦為參與企業舉辦研討會與工作坊,分享較佳揭露實務及同行經驗,進一步建構學習網絡與改善動能。

4.舉辦企業價值提升頒獎

為擴大企業價值提升計畫的參與,並加速在資本市場形成以長期價值為導向的文化氛圍,韓國交易所於2025年2月11日公布「價值提升最佳實務公司(Value-up Best Practice Companies)」遴選標準,並預定自2025年起每年5月頒發獎項[8]。該制度作為韓國政府於 2024年發布企業價值提升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期望透過獎勵機制與制度誘因,引導企業落實價值提升行動。

[8] 韓國交易所、https://global.krx.co.kr/contents/GLB/02/0203/0203000000/GLB0203000000.jsp#ab8758eced0475769e200e7e309baf77=2

價值提升最佳實務公司旨在表彰能以具體行動提升公司價值、並善用資本市場工具的上市企業。為擴散價值提升文化,KRX設計「三大面向、八項獲獎優惠」:

•  稅務與會計:1.五項稅務優惠(模範納稅人優先禮遇與快速通道、研發費用稅額扣抵之優先審查、企業稅務扣抵諮詢、附加稅與營所稅更正申請、事業承接/傳承稅務諮詢);2.在檢視是否可延緩適用定期指定外部查核機構之要求時,將額外加分3. 可減輕因審計審查所產生的處分。

•  上市與揭露:4.免繳KRX年費;5.免收於KRX辦理上市事項變更之相關費用;6.暫緩適用KRX「不誠實揭露」規章之處分(如罰鍰)。

•  IR與投資:7.優先參與KRX聯合IR;8.優先納入「Korea Value-up 指數」。

遴選對象為在前一會計年度(1月至12月)期間內完成揭露企業價值提升計畫之KOSPI與KOSDAQ上市公司,考量計畫於2024年5月方啟動,首屆評選(2025 年度)將涵蓋截至 2025年3月揭露之企業。以下類型公司則不納入評選:

•  新上市公司;惟若由他市場轉板至KOSPI,且累積上市達滿12個月者,得列入評估。

•  投資公司(如 REITs、證券投資公司、基礎設施投資法人、SPAC等);

•  過去三年已獲得該獎之公司(重複得獎排除);

遴選程序共分三階段,並參考韓國資本市場研究院(Korea Capital Market Institute)於2024年8月至12月執行之研究成果與「企業價值提升諮詢小組」討論結論。

•  第一階段:量化評估,以TSR(股東總報酬)、PBR及其年增率、ROE及其年增率衡量,價值提升成效。同時設定公司治理評估標準:依KCGS辦理之ESG評等,C(脆弱)與D(高度脆弱)者直接淘汰。

•  第二階段:質化評估,由多數金融投資領域之外部專家組成之「評估工作小組(Evaluation Working Group)」執行,以確保公正性,韓國交易所人員亦為該小組成員,外部專家橫跨金融投資領域,包括證券商、資產管理公司、海外機構投資人等,著重兩大面向:

圖表八

•  第三階段:綜合評估,由「企業價值提升諮詢小組」彙整前兩階段得分、實際績效、計畫內容與各類負面事件,形成最終得獎名單與排序。

2025年首屆「價值提升最佳實務公司」共頒發10個獎項,依等級分為副總理獎、金融委員會主席獎與韓國交易所董事長獎,得獎公司如下:

圖表九、得獎名單

5. 發布Corporate Value-up White Paper

為全面檢視企業價值提升計畫之推動成效,韓國交易所於2025年5月發布Corporate Value-up White Paper,彙整政策執行成果、企業揭露情況與市場回應,並提出後續發展建議,該白皮書內容結合95位國內外機構投資人調查回饋,以及Samil PwC研究數據,提供政策進展的量化觀察與實證基礎。

從推動成果看,截至2025年3月,共有125家上市公司公開揭露企業價值提升計畫,5月下旬進一步增至148家,涵蓋KOSPI總市值約46%。大多數公司以三年以上為目標期間,並將股東報酬、資本效率與成長策略作為首要重點,顯示企業已從短期事件反應,轉向中長期結構改革的戰略規劃。

從市場表現來看,2024年完成揭露的公司股價平均報酬率為4.5%,相較未揭露公司之負16.9%,高出21.4%,並明顯優於同期KOSPI整體下跌9.6%的情況。金融產業揭露公司股價平均上漲25.3%,PBR亦自0.4提升至0.5,顯示低估狀態已有改善。此外,現金股利發放規模達32.7兆韓元,年增10.8%;庫藏股回購與註銷金額則分別達18.7兆與13.9兆韓元,展現企業正以股東價值為導向調整資本策略。

投資人回應方面,93%的受訪機構表示已充分掌握該計畫內涵,90%肯定其有助緩解「Korea Discount」問題,57%更認為已見成效。國際市場亦予以高度肯定,例如Santa Lucia Asset Management的CIO在CNBC受訪時指出,韓國的Value-up政策並非對日本或中國改革的簡單模仿,而是全球最具結構性與前瞻性的企業治理政策之一。

白皮書進一步指出,未來推動方向應包括:一是擴大KOSDAQ與中小型上市公司參與規模,避免政策集中於大型權值股;二是強化指數納入誘因,明確將揭露計畫作為Korea Value-Up指數編製基礎,提升企業揭露動機;三是加速既有稅務與制度性誘因的落地,並設計鼓勵長期投資的新工具,以建立更有利於中長期價值創造的資本市場生態。

(三)、  小結

韓國自2024年推出企業價值提升計畫以來,逐步建立起結合政策指導、市場誘因及公司自願揭露的推動架構,該計畫先由政府主導政策方向,韓國交易所執行規劃與平台建置,並引導企業在自願基礎上揭露中長期價值提升策略。

在執行面,韓國交易所透過發布揭露指南、設立價值提升指數、籌組專屬基金,以及提供中小企業一對一諮詢等措施,鼓勵企業檢視自身資本效率、股東回報與成長策略,並與投資人進行具體對話。同時,交易所也建置資訊揭露平台,並設立「價值提升最佳實務公司」獎項與誘因,逐步促進企業參與行為改變。

政策推動過程中,部分企業已將提升資本效率與中長期價值列為揭露重點,並呈現股價、回購與股利政策上的變化。然而,整體參與度仍有待提升,特別是在中小企業與KOSDAQ市場方面。官方發布的白皮書也指出,後續推動將聚焦於擴大參與企業範圍、優化誘因設計、強化長期投資文化,以促進計畫持續推進並累積中長期成果。

整體而言,韓國的企業價值提升政策仍處於實施初期,成效尚需長期觀察,但已顯示出政府、交易所與市場三方合作推動資本市場改革的一種制度選擇,相關經驗與機制設計可供其他市場參考。

中國

(一)、政策演進

中國市值管理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期間,當時尚未進入股權「全流通」階段,市場估值與企業基本面出現結構性落差。所謂「市值管理」,並非單純針對股價波動進行干預,而是強調以提升內在價值為核心,輔以有效揭露與投資人溝通,縮短企業價值與市場估值之間的落差,達成資本市場與實體經濟之間的良性互動。初期市值管理主要作為國有企業績效評估的技術性工具,隨著資本市場深化,其政策屬性逐漸浮現。

2014年,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第二次國九條)」,首次明確提出「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標誌市值管理首次被納入中央層級的資本市場發展政策。此舉不僅為市值管理正名,也將其定位為推動企業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推手,促使企業逐漸將資本效率與股東價值納入經營考量。

然而,由於早期缺乏明確定義與制度框架,各界對市值管理內涵的理解存在歧異。在實務執行上,部分企業甚至將其誤用為短期穩價、拉抬股價的手段,導致市場出現干預價格、操縱資訊揭露等風險事件。2015年,監管機關亦公開指出此類亂象,強調市值管理應回歸治理本質,並建立以資訊透明、投資人互動及資本規劃為核心的行為規範。

此後,中國市值管理的發展進一步向制度化與規範化邁進,逐步納入監管部門的改革議程,並作為提升企業經營質量與市場信心的重要政策工具。後續推動中,相關部會與證券交易所持續強化市值管理的定義框架、指導原則與評估標準,並將其與公司治理、ESG表現、投資人關係及資本運營策略結合,建立較為完整的治理導向。

(二)、中國推動市值管理

自2022年起,中國市值管理逐步邁向制度化建構,2022年5月,國務院國資委明確提出十四項措施以提升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的整體品質,當中首次明確鼓勵央企將「價值實現因素」納入績效評估,並強調應避免單純以市值絕對值為衡量依據,嚴禁操縱市場價格。此舉標誌市值管理不再僅是股價維穩工具,而是作為提升企業價值與股東回報的管理策略,並逐步納入國企治理與績效考核體系。

進入2024年,中國市值管理推動再度加速,1月24日,國資委產權管理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將市值管理成效正式納入對中央企業負責人之考核,鼓勵控股企業領導人強化對資本市場的關注與責任,並合理運用市場化手段(如增持、回購等)來傳遞信心、穩定市場預期、提升現金回報。

同年4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監理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所謂第三次國九條)」,進一步明確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納入制度建設重點。政策提出研擬市值管理指引,並研究如何將其納入企業內外部評估體系,將市值管理從市場行為提升為企業治理與資本效率提升的正式工具。其後,證監會於9月公開「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徵求意見稿)」,並於11月正式發布最終版[9],確立市值管理制度框架,指引共十五條,包括以下四個面向之內容。

[9]中國證監會、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519048/content.shtml

• 重塑市值管理定義與目標

指引第一至第三條釐清市值管理的核心目標在於「提升公司投資價值與股東回報」,並以公司法、證券法、第三次國九條及資訊揭露相關法規為法律基礎。其重點在於轉變過往結果導向的誤解,明確市值管理應建立於公司治理、經營效能與資訊揭露的行為規範上。指引將市值管理界定為企業基於品質提升、聚焦主業與新質生產力發展,透過多元策略提升市場對其內在價值的認可,進而縮小「價值—估值」的落差。

在工具面上,指引列出七項可依法運用的主要管理方式,包括:1. 併購重組、2. 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畫、3. 現金分紅、4. 投資人關係管理、5. 資訊揭露、6. 股份回購、7. 其他合法方式。所有措施應著眼於增進公司治理效能與基本面,並非短期拉抬價格。

• 強化公司治理主體責任

指引第四條至第七條分別對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與高階主管、董事會秘書及具控制權股東等相關主體責任義務進行說明,指引將董事會置於關鍵位置,需依據當前業績與中長期策略,為提升投資價值設定長期目標,在公司治理、經營、併購重組與融資等重大決策中充分考量投資人利益,堅持穩健、避免盲目擴張,並密切關注市場定價是否明顯偏離公司價值,據以審慎分析並採取行動。薪酬制度亦應與市場環境、個人能力與貢獻、以及公司永續發展相匹配;鼓勵建立長期激勵(如股權激勵、員工持股),強化管理層與公司長期利益之一致性;亦鼓勵在章程或內規中明確回購機制、做好資金規劃並依法註銷回購股份;同時制定並揭露中長期分紅規劃,增加分紅頻次、優化節奏、合理提高分紅率。董事長負責督導決議執行與內部制度完善。董事與高階管理人則應積極參與IR活動,依法可透過增持股份等方式傳遞信心。董事會秘書需搭建暢通的投資人溝通機制、提升揭露的透明與精準,並強化輿情監測、及時向董事會報告與依法發布澄清或聲明。對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指引鼓勵其長期持有與維持相對穩定控制,並可透過自願延長鎖定、終止或不減持、依法增持等方式提振市場信心;公司也應主動引導股東採取長期投資。

• 針對特定公司進行差異化要求

指引明確對兩類公司提出特殊規範,指引第八條就「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必須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至少明確負責部門(或人員)、董高層職責、針對市值/本益比/股價淨值比及其相對行業均值的監測預警機制,以及面對股價短期連續或大幅下跌時的應對措施,該制度須經董事會審議並予以揭露,且於年度業績說明會專項說明執行情況。主要指數成分股公司,是指:1.中證 A500指數成分股公司;2.滬深300指數成分股公司;3.上證科創板50成分指數、上證科創板100指數成分股公司;4.創業板指數、創業板中盤 200 指數成分股公司;5.北證50成分指數成分股公司;6.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公司。

指引第九條就長期破淨公司(指連續12個月每個交易日的收盤價都低於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普通股之每股淨資產)提出規範,該類公司必須制定並揭露「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計畫」,並經董事會審議後公布,內容需明確、具體且可執行,至少每年評估並在必要時完善;若股價淨值比低於行業平均,公司亦須於年度說明會專項說明執行情形。

• 列明禁止行為與監管處置

為防止市值管理被解讀為違規維持股價穩定,指引列出嚴格的「禁止清單」:禁止操控資訊揭露、禁止內線交易與操縱市場、不得對證券價格作出預測或承諾;回購與增持必須使用專用或實名帳戶並遵守揭露與交易規則;不得直接或間接揭露涉密項目;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與監管規定的行為。對未按規定揭露制度或計畫者,監管機關可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倘同時違反其他法規,將依行為性質與情節依法處置。若公司揭露無控股股東或實質控制人,持股逾5%的第一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亦需比照相關條款履行義務。

(三)、小結

中國自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以來,逐步將市值管理從個別企業層面的策略選項,提升至資本市場改革的政策議題。尤其自2014年「第二次國九條」首度將市值管理納入中央政策文件後,其角色逐漸從模糊的市場行為轉向明確的制度安排,反映出政府強化上市公司價值導向與市場信心之意圖。

2022年以後,市值管理的政策定位與監管框架進一步明確化。國資委先後提出將「價值實現因素」納入中央企業績效評估體系,並強調嚴禁以市值絕對值作為單一考核指標,突顯市值管理應以企業品質與長期價值為核心。2024年更進一步推動制度落地,先後透過「第三次國九條」、市值管理指引草案徵求意見、正式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逐步建立制度化、市場化、規範化的市值管理實踐體系。

整體而言,中國市值管理政策的推進,顯示其正朝向行為規範化、責任明確化與合規邊界清晰化的方向發展。未來在政策深化與市場反饋之間,如何兼顧市場穩定、資訊透明與企業自主,將是持續觀察的重點。

新加坡

(一)、政策演進

在全球資本市場聚焦企業價值與股東回報的趨勢下,新加坡交易所於2024年7月宣布推動「價值導向(Value Focus Approach)[10]」,希望以制度性方式引導公司與投資人形成對價值創造的共識。新加坡交易所旗下的全資子公司SGX RegCo(負責執行新加坡交易所監管職能)」執行長Tan Boon Gin表示,與其糾結於市場現況的成因,更重要的是著眼於「能做什麼、已做什麼、接下來做什麼」,核心目標是讓股東價值成為市場運作的主軸,透過一套可操作、可檢驗且能逐步累積成效的制度與行為改變,強化整體資本市場的品質與吸引力。

[10]SGX https://www.sgxgroup.com/media-centre/20240422-opening-remarks-tan-boon-gin-sgx-regco-ceo-press-briefing-launch

為改善流動性不足與新股掛牌數量低的結構性挑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於2024年8月啟動相關改革,特別聚焦兩項關鍵措施。

首先,政府投入50億新幣推動「證券市場發展計畫」,透過委託基金管理公司投資於本地股票,以活絡交易與提升估值。初步已撥出11億新幣予三家資產管理公司,未來將持續擴大規模與範圍,藉以提振投資人信心並創造正向市場循環。

其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成立專責工作小組,預計於2025年底前提出具體的「價值提升」方案。未來若能促進資產周轉率、利潤率與資本效率的提升,將有助於企業財務體質優化與估值提升,為整體資本市場注入成長動能。

(二)、專案簡介

SGX RegCo於2024指出,要促進價值創造,首先必須建立有效的市場紀律,這包括鼓勵更多主動型投資人願意提出關鍵問題,依法召開股東大會,並以手中投票與資金對公司施加影響力。為此,SGX RegCo已提出放寬召開股東會門檻的建議,賦予股東更大的議題主導權。

此外,SGX RegCo亦支持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SIAS)對被低估公司提出具體提問,並鼓勵企業以內容具體、資訊透明的方式回應,進一步深化股東與公司的建設性互動。SGX RegCo認為,公司可以透過併購、資產重組、明確分紅政策等方式提升價值,而這些措施往往需要投資人信任與支持,因而估值的可信度與溝通的有效性成為關鍵。

SGX RegCo亦針對市場參與者反映的交易制度摩擦啟動檢討,例如「交易查詢」機制可能抑制公司進行如庫藏股回購等價值導向行動。該查詢機制原意在於釐清資訊落差,保障市場公平,但SGX正尋求平衡揭露與市場穩定之間的界線,避免企業因擔憂監理調查而裹足不前。

另方面,許多公司在與分析師、媒體與投資人互動時,擔心遭指控為選擇性揭露,或因發表前瞻性言論而觸發監理風險。SGX RegCo建議,公司可將法說資料完整同步上傳至SGXNet,以保障揭露對等性,並正研議制定前瞻性言論的「安全港」指引,以賦予企業更多信心和彈性進行高品質資訊溝通。

董事會品質被視為企業價值創造的起點,SGX RegCo已實施兩項政策:一是獨立董事九年任期上限,二是要求揭露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與具體目標。新任董事與更多元背景的董事會組成,將有助於公司接納新觀點與策略,尤其在永續發展等新興議題上提供更多突破性機會。這一系列措施旨在從治理結構端強化董事會責任與策略能力,推動公司做出更有價值的決策。

相較於日本採取具體量化要求(如強制揭露ROE、P/B等改善計畫)的推動路徑,新加坡選擇配合其制度與治理文化,以賦能為主軸,透過強化股東權能、降低資訊摩擦、促進董事會更新的方式,引導企業自然內化價值提升行為。SGX RegCo強調,其所推動的「價值導向」是一套由制度支撐、行為驅動的漸進改革,讓投資人「敢問、能問」,企業「敢說、能說」,董事會「敢做、會做」,逐步營造出具備活力、吸引力與可持續性的資本市場。

泰國

(一)、政策演進

2025年6月26日,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Thailand,以下簡稱泰國SEC)及泰國證券交易所(SET)共同宣布,正式啟動兩大價值提升策略,藉以強化本國資本市場的投資人信心,並提升上市公司在永續揭露方面的品質。

泰國SEC秘書長 Pronong Busaratrakul表示,面對全球資本市場報酬率與投資人信心雙雙承壓的趨勢下,亞洲各國正積極尋求以公司治理與長期價值創造為核心的改革路徑,若要讓泰國上市公司真正成為經濟永續發展的驅動引擎,Value Up策略的導入將是不可錯失的關鍵契機,因此,泰國SEC正式推出「Corporate Value Up[11]」專案,作為升級泰國企業治理的核心機制。該專案與泰國兩檔永續投資基金(Thai ESG 與 Thai ESGX)及由泰國交易所主導的JUMP+支援計畫合作,其中符合資格的JUMP+成員未來可晉升為Corporate Value-Up 計畫的對象企業,期望引導泰國市場邁向更具韌性、更具透明度且更具國際信賴的永續市場典範。

[11]SET、https://www.set.or.th/en/market/news-and-alert/newsdetails?id=97489200&symbol=SET

(二)、專案簡介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出,企業若要符合參與 Corporate Value Up計畫的資格,需具備以下三大條件

1. 卓越的公司治理實踐:企業須展現良好的治理能力,預計將由獨立第三方機構代表 SEC 進行評估。

2. 完善的價值提升雙軌策略:包括一份聚焦提升財務評價的企業價值成長計畫,以及一份涵蓋環境策略的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兩者皆需擬定兩年期的執行時程。

3. 透明的投資人溝通機制:企業須建立清晰透明的對外溝通計畫,定期提供所有投資人完整且一致的營運與策略更新。

符合以上條件者,即可被納入「泰國ESG基金(Thai ESG)」或「泰國ESGX基金(Thai ESGX)」的投資標的,兩基金皆具備投資人稅賦誘因特色,目前已有2家企業獲選,成為首批示範案例。

為協助企業邁向價值提升,泰國證券交易所亦同步啟動「JUMP+」專案[12],定位為上市公司啟動企業價值提升策略之「加速器」,協助企業具體發展企業價值成長藍圖,為未來銜接Corporate Value Up計畫與進入享有稅賦優惠的投資人名單做準備,泰國證券交易所總經理Atsadej Kongsiri表示,參與JUMP+的公司須擬定一份三年期的「JUMP+ 路徑藍圖」(2026–2028 年),涵蓋以下三大核心內容

[12]SET、https://www.set.or.th/en/market/information/jump-plus/overview

· 商業成長計畫(Business Plan):聚焦企業營運成長藍圖與策略目標。

· 治理策略(Governance Plan):針對公司治理結構與決策機制提出強化措施。

· 氣候行動方案(Climate Action Plan):揭示碳管理與減碳策略及回應ESG要求。

企業需公開設定目標與實現路徑,並持續揭露進度與外部溝通。為協助企業順利執行 JUMP+計畫,泰國證券交易所將結合政府與市場資源,提供以下支持:

· 資金補助:由資本市場發展基金(CMDF)補助顧問聘用費用。

· 市場能見度強化:透過多元活動與媒體管道提升企業曝光,包括:Roadshow海內外招商說明會、Opportunity Day定期業績發表、分析報告撰寫與主流媒體宣傳、利用SET官方平台進行資訊傳播。

· 泰國證券交易所將規劃舉辦「JUMP+ Corporate Day」等活動,提供投資人與企業高層直接互動的機會。

泰國證券交易所預計第一年度將有100家上市公司參與JUMP+,並將於2025年第4季完成相關揭露,並自2026年第1 季起公開執行進展。

臺灣

(一)、政策演進

在我國政府產業政策引導與資本市場協助下,臺灣逐步發展為科技島,電子業市值占比自1990年代的2%,迅速攀升至2000年的55%,近年更達到三分之二,形成完整的科技產業鏈。臺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經過一甲子累積,受惠於產業需求帶動,市值與成交值屢創新高,上市公司家數與投資人參與度亦持續增長。為回應全球新經濟發展趨勢,證交所於2023年調整上市公司產業類別並推動生技產業策略,並以一般板及創新板結合,積極引導產業多元化,打造新的產業成長動能。

(二)、證交所推動壯大市值措施

2024年,證交所以「壯大資本市場、提升市場價值」為年度發展重點,透過公司面「提升企業價值」、平台面「引領產業發展」及投資人面「增進企業曝光」三大策略,共計十大方針,推動資本市場健全發展。

在公司面向,證交所於2024年10月修訂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新增第13-3條「上市上櫃公司應制定和揭露營運策略和業務計畫,闡明其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宜提報董事會並積極與股東溝通」,及提供「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參考範例」供上市櫃公司參採。此外,證交所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增設「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專區設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的「投資專區」項下,內容包含公司財務指標和提升企業價值計畫,鼓勵上市公司揭露更全面、深入的財務業務現況分析及未來策略等資訊。證交所並將股價淨值比納入造市獎勵,以活絡資本市場;同時要求全體上市公司依序完成永續報告書編製(2025年)、公司治理評鑑轉型為ESG評鑑(2026年)、溫室氣體盤查(2027年)及確信(2029年),以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並落實永續資訊揭露。

在平台面向,證交所強化籌資平台效能,透過一般板與創新板雙引擎聚焦綠能、數位與生技等新經濟產業,並結合公部門及新創生態系資源,組建「新創國家隊」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同時藉由舉辦「壯大臺灣資本市場高峰會」、新經濟主題式交流及產業鏈結座談會,擴大上下游合作與跨領域交流,創造新契機並加速新創事業籌資。

在投資人面向,證交所與臺灣指數公司合作建置「IR議合服務平台(IR Engage)」,該平台已於2024年11月上線,以使用者為核心,提供一站式服務,解決企業與機構投資人辦理議合上的痛點,平台提供三大功能,包含法說會服務、ESG議合資訊服務及議合媒合服務,深化投資人關係;證交所亦鼓勵市值百億以上企業每年至少舉辦兩場法人說明會,並配合季度業績發表活動,提升企業能見度;證交所亦積極拓展國際引資,全年於歐洲、新加坡、中東及臺北辦理實體活動,並與日本、韓國交易所合作,提升TWSE品牌力與國際能見度;同時與國際指數公司合作發展淨零轉型與氣候韌性主題指數,擴充ESG商品,讓績效優異企業獲得更多投資關注。此外,證交所也持續優化ESG InfoHub、IPO揭露專區與公開資訊觀測站等平台功能,並推動重大訊息、財報與股東會年報全面英文化,逐步提升英文資訊品質與永續報告書英譯覆蓋率,以深化國內外投資人溝通,強化臺灣資本市場在國際舞台的曝光與影響力。

為持續提升我國上市公司關注企業價值提升,證交所已於第 12屆公司治理評鑑新增指標1.5「公司是否制定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且提報董事會,並將相關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促進公司重視股東價值,評鑑指標亦將該計畫是否提報董事會納入得分要件,鼓勵公司高階管理階層重視企業價值提升,並積極與股東溝通。 

三、 結論

放眼亞洲,「提升企業價值」已成為各國資本市場的重要政策主軸,雖然各市場在產業結構、公司文化與監理環境方面各具特色,若要在整體市場層級推動價值導向轉型,仍存在若干共通的核心成功要素,值得我國在制度設計與政策推動上借鏡與參考。

對臺灣而言,推動企業價值提升的關鍵,不僅在於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與完善的資訊揭露機制,更需要從企業內部出發,促使董事會與經營團隊進行認知轉型並付諸行動,建議的推動方向包括:培養企業對資金成本的敏感度、強化資本配置的紀律、設定具體且可衡量的財務與非財務目標,同時將薪酬制度與長期價值導向的指標相連結,例如投入資本報酬率或與產業相關的長期績效指標。透過制度化設計,企業可逐步優化體質,強化競爭力,並邁向永續成長。

在此過程中,董事會應成為企業策略發展與轉型推動的核心,不僅要主導公司中長期發展藍圖與治理政策,亦應積極參與與投資人的溝通,回應市場關注的議題,展現企業對永續經營與資本市場的承諾與責任。在這樣的基礎上,企業能否清晰傳達「價值成長故事」就成為吸引長期資本的重要競爭力。每家上市公司都有其獨特的價值創造模式與產業定位,若能在與機構投資人的互動中,清楚說明公司策略重點、資本運用邏輯與長期願景,即可增進投資人對公司的認同感與支持度。

作為市場推動者,臺灣證券交易所將持續扮演連結政策與市場的橋梁角色。一方面結合國內監理制度、市場實務經驗及利害關係人建議,另一方面借鏡日本金融廳、東京證券交易所、韓國交易所等先行市場的經驗,在資金成本管理、董事會責任強化及誘因政策設計等面向,精進我國制度安排並對標國際。證交所也將持續鼓勵企業以「價值導向」作為經營核心,逐步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資訊透明度、拓展多元投資人對話,並建立有助於與國際資本市場接軌的企業價值文化與實踐機制。

整體而言,企業價值提升不應被視為短期回應市場壓力的措施,而是企業調整體質、提升競爭力與實現永續發展的核心策略。若我國能持續強化制度建設並建立市場參與者的共識,逐步培養具有韌性與吸引力的價值導向市場文化,將能在全球資本市場中持續爭取長期資金的支持,並推動企業與社會共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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