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二字第1030021132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申報案件作業程序總說明
   本國發行人發行新股申報書(初次上市前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一定比例公開銷售案件
   外國發行人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申報書
   外國發行人於國內募集與發行股票申報書(初次上市前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一定比率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
   聲 明 書
   股票上市申請書
   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 主旨:訂定本公司「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申報案件作業程序」及相關申報書件暨修 正股票上市申請書、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如附件,並自103年11月1日起實施。 說明: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8759號函准予備查。 正本: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本公司上市一部(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