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4.04.01 | 發言時間 | 16: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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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林慧玟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公告「群益道瓊美國地產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本基金) 113/03/31之收益分配事項。 | ||||
符合條款 | 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4/01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發放基金收益分配之事項及金額:每單位新台幣0.123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七條規定,按季於評價日(113/03/31) 依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評價結果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故本季擬進行收益分配之發放。 二、權利分派內容: 現金收益公布日期:113/04/16 (除息前2個營業日公布)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113/04/20。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113/04/24。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113/04/24。 五、除息交易日:113/04/18。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113/05/15。 七、分配收益標準(公開說明書記載分配收益內容) 本基金可分配收益,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並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 證會計師查核出具收益分配覆核報告後,始得分配: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 (除大陸地區外)所得之利息收入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 之情況,決定分配之收益金額。 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一、經本季收益分配評價後,本基金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本季收益分配總金額將依 113/04/19本基金受益人名冊內登記之發行在外單位數計算之。 二、經理公司依113/03/31止之本基金之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數等相關數據, 以保守原則估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預估配發金額為新臺幣0.123元。由於本基金每營 業日初級市場之申購及買回交易,均會造成本基金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數產生變動, 本基金實際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金額可能與本公告預估數值產生差異。 三、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經理公司將於113/04/16計算並公 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投信投顧公會網站及經理公司網站。 四、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中華民國113/05/15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 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開立 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地址。 五、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十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受益人之收 益分配請求權,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 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不得請求加 計遲延利息。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 ,將於經理公司公告後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