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414 11 月 29 日 變更交易方法股票買賣申報開始輸入時間由 9:00 調整為 8:30 。 12 月 13 日 證交所公告「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等 12 項規章,取消初次上市掛牌後首 5 個營業日 7% 漲跌幅 限制。 12 月 14 日 證交所獲准成為美國證管會認可的「指定境外證券市場」( Designated Offshore Securities Market )。 12 月 21 日 行政院金管會修訂「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公開發行公 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重點包括: 1.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報酬之揭露方式; 2. 強化風險預告、員工分紅配股資訊揭露及專家職責; 3. 配合取消強制公開財務預測制度及簡化 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 12 月 23 日 證交所與新加坡證券交易所( SGX )簽訂較廣泛之合作性質備忘錄。 94 年 01 月 01 日 新承銷制度從今年起申請上市櫃案件者實施,該制度重點為採「新股」承銷,「初次上市櫃」 掛牌首 5 營業日取消漲跌幅限制,引進「過額配售」價格穩定措施等。 01 月 01 日 證交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增設之「債信專區」及「財測專區」正式上 線運作。 01 月 03 日 「證交所、證金公司及證券商間交割款暨退還款簡化撥付作業」即日起實施。 02 月 01 日 行政院金管會發布自 95 年度起實施證券承銷商審議分級制度,每年依證券承銷商「基本面」、 「案件品質面」及「懲處紀錄面」等 3 構面所訂定之 6 項指標項目進行分級。 02 月 14 日 行政院金管會發布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及期貨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及「證券商管理 規則」第 49 條之 1 ,爰在兩岸未簽訂監管合作備忘錄( MOU )之前,開放證券商得申請許可,直 接赴大陸地區投資證券公司。 02 月 24 日 行政院金管會舉行 2 天的國際證券機構管理組織( IOSCO ) 2005 年新興市場區域研討會。 03 月 01 日 證交所實施初次上市股票首 5 日無漲跌幅限制及調整股價升降單位。 03 月 03 日 行政院金管會通過「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為 1. 增訂企業於首次編製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年度,得採單期方式編製之法令依據; 2. 修正與 7 號 及 35 號公報規定不符者; 3. 刪除有關財務預測之規範。 03 月 08 日 行政院金管會公告各上市(櫃)投資控股公司自 94 年 07 月 01 日起應依規定,公開半年度、第 1 季 及第 3 季合併財務報表。 03 月 09 日 證交所與芝加哥商業交易所( CME )簽訂為監管及法令執行之合作備忘錄。 04 月 04 日 證交所實施上市證券鉅額買賣新制,主要調整內容為增加鉅額買賣適用標準、調整交易時間、 增加交易價格彈性、調整成交撮合方式等。 05 月 04 日 證交所公告實施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交易,遇有兩地假日交錯、電信中斷或天然災害等不可抗 力及保管銀行未收到交割指令或交割指令與成交報告不符事由,可資證明者,即放寬該等投資 人之交割時點,亦即得遲延交割至成交日後第 3 營業日下午 6 時。 05 月 13 日 行政院金管會公告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 82 條之 2 規定辦理借券,並於市場賣出時,需符合借券賣 出總量控管限制。 05 月 13 日 行政院金管會公告「特定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為交易需求及履約,得借入有價證券,並以 其國內資產提供為擔保品,不受「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 21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3 款 有關「不得賣出尚未持有之證券」及「不得提供擔保」之限制。 05 月 16 日 臺灣 50 指數成分股股票,自本日起得不受融券賣出價格不得低於前一營業日收盤價之限制。 05 月 25 日 臺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成立。 06 月 27 日 證交所修改借券制度,取消策略性目的之要求,並增加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上市(櫃)股票得 為借券標的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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