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415 07 月 04 日 行政院正式核定金管會設立駐紐約代表辦事處。 07 月 29 日 行政院金管會發布符合一定資格之證券商,得於其營業處所辦理議約型認購(售)權證業務。 08 月 01 日 證交所公告即日起廢止委託人違約交割 3 年不得開戶買賣規定,違約客戶只要與證券商結清款項 之後,即可恢復買賣。 08 月 15 日 即日起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可以在證交所零股交易市場買進零股。 08 月 30 日 證交所公告修正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相關規定,使國內私募基金自即日起可借入或出借其持有之 有價證券,上揭私募基金之借券賣出與融券額度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 50% 。 09 月 06 日 證交所公告開放全權委託投資業者,其客戶如符合現行借券中心之出借人範圍者,經客戶同意 或雙方契約特別約定後,得以該客戶之全權委託帳戶,出借其有價證券。 09 月 14 日 英國富時( FTSE )指數公司宣布,我國證券市場仍繼續列為已開發國家市場之觀察名單。 09 月 15 日 簡化外資辦理資產移轉程序,由事先經證期局核准改為線上向證交所辦理登記。 10 月 03 日 「公開資訊觀測站」提供精華版功能,將公開資訊觀測站使用者經常查詢的資訊,整合為單一 查詢畫面的,提供一般大眾快速查詢 10 月 11 日 行政院金管會訂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施行,上市及 上櫃公司應依證交所及櫃檯買賣中心規定將私募有價證券資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10 月 20 日 行政院釋出 4 項激勵股市措施 1. 鼓勵上市(櫃)公司運用閒置資金實施庫藏股; 2. 鼓勵基金與壽險業者加強投資臺灣股市; 3. 鼓勵企業垂直或水平整合; 4. 研究遺產稅和贈與稅率大幅調降的可能性。 10 月 27 日 證交所同意與寶來投信洽談臺灣中型 100 指數授權發行指數股票型基金。 11 月 01 日 證交所與 Euronext 簽訂合作意向書。 11 月 10 日 證交所同意與富邦投信洽談臺灣資訊科技指數授權發行指數股票型基金。 12 月 19 日 證交所即日起實施零股交易新制,下午 1:40 至 2:30 接受證券商輸入委託,並於 2:30 後以集合競價 方式一次撮合成交及回報,買賣申報價格範圍及漲跌幅度同當日普通交易。 12 月 20 日 立法院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本次修正重點在於推動公司治理法制化、擴 大證券商業務、與外國簽訂資訊合作協定及加強防制證券不法行為等各項金融改革事宜。 95 年 01 月 02 日 證交所推出「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報酬指數」及「金融保險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 報酬指數」,另停止編製「綜合股價平均數」及「工業股價平均數」。 01 月 16 日 證交所總經理陳明泰退休,職缺由副總經理蘇松欽暫代。 01 月 23 日 行政院金管會開放證券商經營客戶委託運用買賣有價證券結餘款項之代理業務。 01 月 24 日 證交所有價證券借貸制度定價及競價交易出借人要求提前還券部分,除原有 10 天前通知之選項 外,另新增 3 天前通知之選項。 01 月 25 日 為強化內控制度,證交所內部稽核小組改制為內部稽核室並直接隸屬董事會。 02 月 20 日 行政院金管會開放證券商因經營結構型商品交易業務空頭避險之需要,而向標的證券持有者借 券賣出有價證券或在交易市場融券賣出標的證券,以及為交易需求及履約所為之借券賣出標的 證券,不受「平盤以下不得借券或融券賣出」及「不得申報賣出其未持有之有價證券」之限 制。 02 月 22 日 行政院金管會公告證券商得擔任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之股票、公債借券中心出借人,出借之有價 證券應以自營、承銷或投資取得者為限,但不包括以借券交易或附條件買賣交易所取得者。 03 月 06 日 證交所調整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 REITs )之股價升降單位,調整為與指數股票型基 ( ETF )相同採二級制,即市價未滿 50 元者升降單位為 0.01 元, 50 元以上,升降單位為 0.05 元。 03 月 06 日 證交所修改外資盤中可投資額度控管方式,就外資賣出成交部分於盤中逐筆加回外資可投資額 度。 證券市場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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