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279 07 證券商管理 主管機關為鼓勵證券商以合併或營業讓與方式替代申請新設證券商,於 88 年修正「證券商設 置標準」第 19 條,增列但書規定,放寬對於新設證券商以合併或營業讓與設置分支機構者, 不受開業須滿一年始可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之規定。至 89 年 6 月 30 日更有元大證券合併京華證 券並更名為元大京華證券,開綜合證券商合併綜合證券商之先例,其總、分支機構達 69 家, 市場占有率更一舉達到 5.9% ,不但為同業之首,更成為世界華人最大之證券商,也因此, 證券商合併行動大舉開始又掀起另一波合併風潮,同年相繼有富邦證券合併環球、中日、金 山、華信、快樂及世霖證券等 6 家,寶來證券合併大順、華宇及時代證券等 3 家。其後數年 間,元大京華證券續合併亞洲證券、鼎康證券,再於 96 年間與復華證券合併,並更名為元大 證券,總、分支機構達 140 家,仍保持同業龍頭地位;此外,數位公誠營業讓與永昌證券, 永昌證券後更名為華南永昌證券, 98 年間凱基合併台証證券。 自 90 年 11 月公布施行金融控股公司法後,國內銀行業紛紛結合大型證券業成立金控公司,合 併及營業讓與之風潮未減,形成大者恆大之局面,屬金控公司旗下之證券子公司即有:元 大、日盛、富邦、國泰、永豐金等。之後因全球金融情況欠佳,國內股市深受影響,證券商 經營不易,掀起另一波合併或營業讓與風潮,自 100 年起開啟大型證券商時代,陸續有群益 證券合併金鼎證券,更名為群益金鼎證券,凱基證券合併大華證券,和興及台灣工銀證券營 業讓與永豐金證券,金星及富星證券營業讓與華南永昌證券,台安證券營業讓與兆豐證券, 其中元大證券續合併寶來證券,更名為元大寶來證券,合併後總、分支機構達 189 家,規模 之大遠超過其他業者;另非大型證券商及專業經紀商也因營業不善,進行合併或營業讓與, 有台新證券合併大眾證券,犇亞證券合併鑫豐證券,豐興證券營業讓與台中銀,豐德證券營 業讓與豐農證券,萬通證券營業讓與元富證券,信富及金港證券營業讓與光和證券,大鼎證 券營業讓與國票證券。 綜上,截至 109 年底,證券經紀商總家數由最高峰時期之 374 家整合為 68 家,分公司為 807 家。 (二)兼營證券經紀商 證交所甫開業時,甲種經紀人由金融機構兼營者,計有中信局信託處、合庫儲蓄部、土銀儲 蓄部、臺銀信託部、僑銀儲蓄部等 5 家,嗣後各銀行相繼申請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為兼營證 券經紀商。准許金融機構兼營證券業務的背景,在於我國早期的銀行皆為公營行庫,主管機 關管理上較為寬鬆,未予過多之限制。因此, 77 年開放證券商設立之前,兼營證券商在證券 市場中亦具有相當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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