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202 近一次成交價為準,如仍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盤競價基準為準),該證券下午 1 時 30 分不進行收盤撮合,於下午 1 時 31 分起暫緩 2 分鐘收盤,該 2 分鐘內接受新增、取消或修 改委託,至下午 1 時 33 分停止接受委託並收盤。 2. 開盤前資訊揭露: ( 1 )揭露時間:開盤前 30 分鐘(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時)接受委託期間,所有有價證券均適 用開盤前資訊揭露,自上午 8 時 30 分起第一次揭示,其後比照盤中集合競價撮合頻率 (約 5 秒)揭露資訊;處置證券及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按其盤中撮合頻 率(如 5 分鐘、 10 分鐘、 30 分鐘)揭示。 ( 2 )揭露範圍: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成交張數及最佳 5 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張數等 資訊。 ( 3 )暫緩開盤配套措施:自上午 8 時 59 分至 9 時後第一次撮合(含)之模擬成交價格,與 前一次揭露之模擬成交價格(如無模擬成交價格,則以開盤競價基準為準)漲跌超 逾 3.5% 時,該證券暫緩 2 分鐘開盤,該 2 分鐘內接受新增、取消或改量委託,該暫緩 開盤期間持續揭露模擬撮合資訊。處置證券及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開 盤競價基準 1 元(含)以下之證券、認購(售)權證及認股權憑證,不適用此配套措 施。 (九)當日沖銷交易 為提供投資人避險管道及健全交易機制, 103 年 1 月 6 日起投資人得以現股從事先買後賣之當日沖銷 交易,並自 103 年 6 月 30 日開放先賣後買當日沖銷交 易。 現股當日沖銷以普通交易(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 30 分)收盤前買賣間,及普通交易收盤前之買賣與盤 後定價交易間之反向沖銷者為限。即投資人若以同 一帳戶於同一交易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 1 檔 有價證券成交後,就相同數量部分,可按買賣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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