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129 04 上市公司管理 (二)董事會多元化資訊之揭露 近年來國際上強調董事會多元性的原因,在於過去的董事會大多由相同背景與人際網絡上的 個人組成,董事會若具備多元性則可避免「團思現象」、提高監督能力、強化對企業的瞭 解,國際趨勢已開始著重董事會成員的多元化,促進董事會多元性,繼而強化公司決策;重 視接班人計畫,以達到公司永續經營。 藍圖 3.0 將透過資訊揭露,要求公司自 111 年於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揭露董事會性別、專長、年 齡等分布情形及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落實情形,以促進企業重視董事會成員 專業及性別之多元化,符合國際間重視兩性平權之趨勢,並藉由年齡分布之揭露,促使企業 重視接班人計畫。 (三)推動上市(櫃)公司導入企業風險管理機制 因應企業經營所面臨之風險日益複雜,為協助企業辨識未來可能之挑戰並適當因應,各國開 始推動企業導入風險管理機制,如美國 COSO 委員會(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簡稱 COSO )於西元 2017 年發布「企業風險管理—整合策略與 績效」之指導,要求董事會應行使風險監督職責並履行治理責任,以支持管理階層達成策略 與業務目標。 藍圖 3.0 將逐步引導企業建立風險管理機制,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於 111 訂定風險管理實務守 則,俾使上市(櫃)公司有所依循,並透過公司治理評鑑鼓勵上市(櫃)公司設置董事會之 功能性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或風險管理委員會,促使董事會有效督導公司風險管理。 (四)推動上市(櫃)公司半數以上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得逾三屆 為避免獨立董事任期過長影響獨立董事獨立性,現行規定要求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提名選 任獨立董事逾三屆者,公司應公告及向股東會說明理由,而金融業已採行取較高的標準,獨 立董事不得逾三屆。與亞洲臨近市場相比,我國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限制之規範仍 可進一步加強,以落實董事會獨立性,藍圖 3.0 規劃, 110 年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修改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及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推動初期將先以公司治理評鑑鼓勵,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 於 112 年修訂相關規章,要求上市(櫃)公司半數以上獨立董事連續任期自 113 年起不得逾三 屆(配合董事任期屆滿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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