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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1110020043號
主  旨 公告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第75條之1、第75條之3、「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3條及「證券商受理線上開戶委託人身分認證及額度分級管理標準」第2、3條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0月6日金管證券字第1110145750號函同意照辦。
公告事項 開放證券商得受理特定法人採通信或電子化方式辦理開戶及證券商得受理受託人為非信託業者憑經公證之遺囑辦理信託專戶開戶。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1
公告附件2
公告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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