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的交易決策主要取決於幾個要素:報酬、風險、風險胃納能力、心理因素(理性與非理性交易決策的心理)等,在理性的交易決策,於自身風險胃納能力下,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追求最佳的報酬。然而,隨著市場的變化,投資人的心理因素有時會產生認知上的偏誤,造成非理性或錯誤的投資決策,甚而只顧追求報酬,卻忽略了風險與自身承受能力。例如,近幾年股市呈現多頭行情,看回不回,尤其在AI趨勢的浪潮下,股市歷創新高,今年以來台股加權股價指數漲幅約50%,市值突破150兆新台幣大關,若自去年4月川普對等關稅事件低點計算,台股已經上漲1.5倍。這波史無前例的上升行情塑造空前的投資熱度,使部分市場參與者愈發自信,以融資或各項貸款增加投資部位,希冀透過槓桿獲取高報酬;隨著股價指數持續攀升,呈正相關的融資餘額亦於今年屢創新高,6月底集中市場融資餘額達新臺幣6,116億元,整體上市與上櫃有價證券融資餘額則達新臺幣8,187億元,反映信用交易活動相當熱絡,但無形中也擴大曝險與槓桿風險的程度。
近來全球主要股票指數回檔風險提升,台股與國際股市連動性高,價格波動幅度相對較大,市場開始關注融資者的槓桿風險,同時擔心可能的斷頭潮將影響台股走勢。
融資參與者向來以自然人為主,並多以有限的自有資金從事交易,相較法人機構或大型投資人整體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低,因此,審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適度運用槓桿工具,留意市場波動可能帶來的影響是融資客必須遵守的投資鐵律。
當前融資交易規範投資人需自備四成資金,證券商提供剩餘六成融通款項。換言之,投資人透過融資可將原本購買一張股票所需的資金,放大成約兩張半的股票部位,而報酬或損失也會隨之擴張。投資人針對每筆融資皆須提供一定比例之擔保品,依現行制度計算,初始融資擔保維持率約為166%,此項設計主要是透過擔保品機制產生一定緩衝效果,從而降低信用違約風險。
若投資人擔保維持率低於130%時,依規須補繳擔保品,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補繳(通知送達之日起兩日內),券商則可按規定處分擔保品。一般而言,從發出追繳通知至實際處分期間,券商可控制之擔保品市值通常仍高於放貸金額,因此,處分所得之價金理應足以償還融資借款,從而減少證券商發生信用損失之可能。
根據主管機關七月公布之資料,整戶擔保維持率約莫位於175%水準,尚處於相對高檔且穩定之區間,然而,在市場價格面臨持續大幅修正時,投資人又缺乏額外資金進行補繳,擔保品強制處分後或已無剩餘價值返還,投資人原先投入之自有資金恐化為烏有。亦有觀察指出,部分投資人可能透過其他金融機構質押、汽車貸款、房貸增貸或個人信貸等方式取得投資本金後再投入股市,此時一旦遭強制處分,除既有投資損失外,投資人仍須履行其他貸款之還款義務,若現金流問題已明顯影響其償債能力,則財務風險將再度惡化。
假設市場中槓桿投資比重與規模增加,在股市快速下跌期間,擔保品處分需求或將同步加劇,市場恐開始出現流動性不足或賣壓過度集中現象,使擔保品成交價格低於預期;若槓桿交易者普遍面臨類似困境,信用風險與流動性壓力恐倍增,使貸款違約機率提高,將對股市穩定性形成額外挑戰,導致市場價格進一步下滑。
信用交易制度本身已透過擔保品及維持率機制建立風險控管架構,目前整體擔保維持率亦相對穩健。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投資人於運用融資或其他借貸資金進行投資時,應充分考量市場波動可能帶來之財務影響,並審慎評估自身清償能力與風險胃納程度,以降低槓桿操作所衍生之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