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開放證券商設置簡易分支機構 增進營運彈性與客戶服務

張景勛
臺灣證券交易所 專員

證券市場在過去幾年之間,面臨數位化浪潮與投資人行為改變的挑戰。隨著電子下單比重逐年成長至70%以上,線上交易逐漸普及,投資人前往實體營業據點臨櫃服務需求逐漸減少,證券商實體據點面臨轉型壓力。

為降低證券商經營成本,增進證券商營運彈性,主管機關於2025年7月開放證券商得設置簡易分支機構,為臺灣證券商營運模式開啟新頁,然而隨著市場環境快速變遷並協助證券商營運轉型,證交所自2016年起已積極配合主管機關政策與證券商業務需求,逐步推動多階段營業據點轉型措施,在兼顧市場效率與投資人保護間,持續調整法規架構。

證券商營業據點優化措施:轉型的起點

最早在2016年時,隨著數位金融開始快速發展,券商公會成立金融科技專案小組,研議證券商數位轉型之相關措施。為協助證券商調整經營模式並提升服務效率,證交所與券商公會金融科技專案小組共同研議推動「證券商營業據點優化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於2017年1月公告實施。

證券商營業據點優化措施主要希望透過法規鬆綁使證券商得以依據自身策略與客戶屬性進行差異化經營,藉以提升經營彈性與效率。主要包含兩項具體措施,首先是修正證交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輔助人營業處所場地及設備標準」,改採「原則性規範」與「負面表列」方式進行規範,包括整合開戶、代收件處、理財諮詢、交割等功能櫃檯為多功能服務櫃檯,並刪除部分與現行實務作業不符的設備規範,以原則性規範取代細項要求,讓證券商得依實際需要配置總分支機構空間與功能。

此外,第二項優化措施為開放證券商分公司得不設置經紀業務,讓證券商分支機構可轉型為特色化或專責提供特定功能的服務據點,例如財富管理中心、複委託分公司等,增加分公司服務多樣性,同時也開放證券商營業處所得分租異業,允許證券商在明確標示與區隔下,與其他業者合作共用空間,提升空間使用效率。隨著投資人至實體營業據點臨櫃交易逐漸減少,營業據點優化措施不僅降低證券商固定成本,也提供未來分支機構轉型提供更多加值服務的空間,為後續相關政策延續奠定基礎。

證券商提供數位服務作業指引:推動營業據點數位轉型

為因應數位科技發展,主管機關於2020年9月發布「資本市場藍圖」架構,擬訂「促進證券商數位轉型,協助證券商發展虛擬據點或提升實體營業據點提供數位服務程度」之具體措施,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於是於 2022 年制定「證券商提供數位服務作業指引」,以協助證券商提升數位服務能量與優化客戶體驗,並在兼顧資訊安全與風險控管下,建立可持續的虛實整合服務架構,並以數位科技強化現有據點功能。

「證券商提供數位服務作業指引」允許證券商視業務發展策略與客群需求,設置「數位體驗專區」與「客戶服務中心」兩類數位化設施。前者可設於總公司或分支機構,作為推廣線上開戶、商品展示與數位互動的體驗空間;後者則以遠端方式提供客戶諮詢與意見處理,強化服務效率與覆蓋範圍。為確保服務合規與保障客戶權益,指引明訂兩類設施不得從事集中市場受託買賣交易或投資招攬,並要求證券商建立資通安全防護與內控制度。透過此制度的推動,證券商可在實體與線上並進的模式下,建立更靈活的數位金融服務生態,並推動營業據點的數位轉型與服務創新。

開放證券商設置簡易分支機構:配合打造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在上述政策逐步深化的基礎上,主管機關於2025年7月18日公告修正「證券商設置標準」與「證券商管理規則」等法規,開放證券商得設立或將既有分支機構轉型為「簡易分支機構」。本次開放證券商設置簡易分支機構延續過去營業據點優化措施與提供數位服務的理念,在於協助證券商以更具彈性的經營型態,回應市場變化與區域服務需求,落實普惠金融精神。

在制度內容上,簡易分支機構的業務範圍有其限定範圍,與一般分支機機構不同,簡易分支機構不得從事集中市場或複委託受託買賣業務,其功能主要著重於財富管理與客戶服務,包括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提供客戶開戶前置作業、證券經紀業務之招攬及各項諮詢服務等。證券商可選擇新設或將既有分機構據點轉型等兩種模式申請設置簡易分支機構,簡易分支機構應增提之營業保證金由500萬元酌減為200萬元,且無須向證交所繳存交割結算基金。目前每家證券商以一年設置三家為限,未來將視設置情形滾動檢討。

為配合主管機關開放設置簡易分支機構之政策,證交所同步修訂「營業細則」、「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輔助人營業處所場地及設備標準」及「停業、終止營業暨復業辦法」等多項相關規章,建立具體設立程序、申報作業及查核機制,確保簡易分支機構之設置與運作均符合法令規範,並納入內控及稽核體系。

簡易分支機構制度的推行,預期可帶來多項效益。對證券商而言,藉由引入簡易分支機構制度,可依據自身策略與地區特性,選擇更具成本效益的據點形式,靈活調整資源配置與服務範圍,提升經營效率與市場反應速度。對投資人而言,簡易分支機構的設立使得金融服務更加普及,特別是對於非都市及偏遠地區,投資人可藉由在地據點取得專業諮詢與財富管理服務,提升其便利性。此外,隨著據點擴增與服務能量提升,證券商的品牌能見度與客戶黏著度也將同步增強,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與整體服務品質。此項政策也是主管機關推動「打造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重要配套措施,簡易分支機構作為推廣財富管理服務與投資教育的重要前線,可協助證券商深化與客戶的長期關係,進一步壯大國內資產管理產業規模。

結語

從 2017 年的營業據點優化措施到 2025 年開放證券商設置簡易分支機構,主管機關與證交所持續依據市場情況與證券商需求放寬法規規範,引導證券商轉型,逐步形成兼具實體與數位服務的多元據點網絡,不僅提升證券商營運彈性與成本效益,證券商分支機構也由過去「交易導向」轉為「服務導向」,以更貼近投資人需求與市場發展。展望未來,證交所將持續檢視制度執行情形與成效,適時檢討相關法規配套規範,打造更具韌性與競爭力的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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