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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

健全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的推動,有賴各項創新金融商品持續推陳出新、優化各項交易制度,及提高金融知識普及性,在積極推動市場運作的同時,證交所亦在主管機關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的督導下,落實證券市場監理、推動數位轉型及監理科技、鼓勵上市公司強化資訊揭露、辦理投資人宣導服務,及建立安全穩定的交易平台,以降低投資風險和不當情事,確保證券市場運作之公平、公正與公開。



證券市場監督與管理

證交所期許自己不僅是證券市場的管理者,亦是協助上市公司穩健經營的夥伴,及政府推動政策的助力。對於證券市場主要參與者,如上市公司、投資人及證券商等,證交所均有相關管理機制,以穩定市場交易與運作。中長期而言,證交所更期望運用監理科技,減少人工作業及提升平時管理業務之監理效率。



  • 上市公司

    對於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上市公司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證交所協助辦理企業上市推廣、審查、服務、資訊管理、上市制度與規章之研擬與執行,及其他有價證券掛牌上市暨上市公司集團企業監理等事宜。


    對上市公司的管理機制



    對上市公司的宣導



  • 證券商

    證券商為特許成立的證券經營機構,一旦經營發生重大危機,除危及自身客戶外,亦會影響市場穩定運作。因此為確保證券商財務穩健、確實遵循相關法規,並擁有健全證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作業,辦理證券商管理規章、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擬定;證券商管理法規、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標準規範之宣導;證券商財務、業務、資通安全及其內部稽核作業之查核及所見缺失輔導追蹤;暨證券商及從業人員變更登記之服務與管理與違規處置等業務。


    對證券商的管理機制


    對證券商的宣導


    活動主題

    承銷商業務宣導會

    增進承銷商對國內外上市審查應注意事項、最新修訂法規及公司治理相關規範與趨勢之了解。

    2021年舉辦次數

    2021年上半年度錄製教學影片邀請承銷商於線上觀看,另於臺中及高雄辦理實體宣導會2場次


    活動主題

    內控宣導

    使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輔助人能充分瞭解2021年「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及「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正內容。

    2021年舉辦次數

    於臺北、新竹、臺中、臺南及高雄等五地分區舉辦18場宣導說明會,證券從業人員約計1,000人次參加。


    活動主題

    證券商從業人員法規及業務宣導

    為證券商從業人員辦理法規及業務宣導,主題包含常見資安等缺失暨查核案例分享、證券商管理規章增修說明、股票造市制度及盤中零股交易制度說明、近期業務開放重點及法規修正說明。

    2021年舉辦次數

    辦理11場次證券商從業人員法規及業務宣導課程,證券從業人員約計900人次參加。

    ↑ 2021年證券商從業人員法規及業務宣導課程


    活動主題

    證券經紀商及自營商高階主管業務宣導會

    為與證券商達良好互動,強化證券商服務及業務交流,會中由證交所進行常見資安等缺失暨查核案例分享、股票造市制度及盤中零股交易制度說明。

    2021年舉辦次數

    主管機關、券商公會及各證券商總公司之經紀部與自營部高階主管約160人參與。


    2021年證券經紀商及自營商高階主管業務宣導會


    活動主題

    證券商負責人業務座談會

    為與證券商負責人維持定期性聯繫。活動內容係針對當前證券市場之發展趨勢、政策方向及管理措施等證券業整體經營環境議題,與證券商負責人面對面充分交換意見。

    2021年舉辦次數

    證券商之董事長及總經理、主管機關、證券商公會、櫃買中心、期交所、集保結算所、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及證券投資人暨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等單位暨證交所各業務單位主管約180人出席。

    ↑ 證券商負責人業務座談會




  • 資通安全防護及管理機制

    隨著國際間對金融產業的資訊安全管理日趨重視,證交所亦對證券商有下列要求以確保網路金融的交易安全及證券市場的穩健運作。




  • 市場監視

    市場監視制度是維護交易市場秩序的重要環節,證交所在主管機關金管會的督導下,執行集中交易市場的第一線監視任務,包含對證券市場公布異常交易有價證券、對涉有內線交易或股價操縱等明顯異常個股進行查核、辦理內部人股權申報業務、檢視電視投資理財節目及分析師言論是否涉有違反投顧相關規定之情事等。


    管理機制



發行面制度創新

為順應經濟發展及產業趨勢脈動,證交所考量國內部分創新事業初期獲利尚不穩定,惟其營業模式具發展性且營運已具一定規模,需要資金協助業務擴展,特別開放「多元上市制度」積極協助大型無獲利之新創企業,並引進「基石投資人」機制,扶植國內外臺商獨角獸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籌資。


  • 多元上市制度

    許多創新事業的產品、服務或商業模式極具成長潛力,且營運已具一定規模,但初期獲利尚不穩定,需要借助證券市場資金協助業務擴展,證交所已於2018年3月公告新增大型無獲利公司上市條件,期望以多元上市條件,擴大我國證券市場規模暨扮演籌資與投資平台角色。



  • 基石投資人制度

    基石投資人(Cornerstone Investor)憑藉較豐富的投資經驗及相當財力,在 IPO 承銷之前,提前與發行公司暨中介機構達成認購協議,約定以 IPO 承銷價格,保證認購相當數量的股份,並簽署保密協議;以確認基石投資者名單暨認購股份數額後,相關訊息將揭露於公開說明書供投資人參閱。

    證交所前於2018年配合主管機關研議「開放大型企業 IPO 承銷可排除適用競拍制度」及「引進基石投資人之具體規定」,本案業已於2019年1月公告修訂「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包括:於「特別記載事項」增加揭露採洽商銷售取得配售股票之基石投資人名單、協議認購股數、配售總股數、占公開銷售總比例及投資人獲配售股票之集保期間與賣出限制等事項,以及發行公司與基石投資人之間未有直接或間接利益聲明書;另「股東會重要決議」增加揭露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討論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暨其後辦理上市前現金增資新股公開銷售,將配售新股引進基石投資人之會議決議等事宜;期以提升我國承銷制度與國際接軌及回應業界對引進基石投資人之需求。



  • 臺灣創新板

    證交所響應政府推動之產業發展策略及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規劃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增設臺灣創新板(中文簡稱:創新板;英文名稱:Taiwan Innovation Board(TIB)),鼓勵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之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籌資,兼顧證券市場發展及活絡經濟活動之目的。

    臺灣創新板打造創新性的上市平台,與證交所一般板有明顯的市場區隔,其特色主要包括:



    「臺灣創新板」是國內證券市場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期引導資金投入創新生態圈,打造嶄新的籌資管道,將臺灣的優質公司留在國內證券市場,亦希冀匯聚海外臺商及國際創新事業來臺掛牌,讓臺灣成為創新事業的上市聚落,並為我國證券市場永續發展注入新的成長動能。

    ↑ 臺灣創新板/戰略新板聯合開板典禮



強化資訊揭露

證交所基於保護投資人之立場,對於上市公司若發生重大足以影響股價、或投資決策判斷之訊息1,規範上市公司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2所訂期限,將訊息內容或說明輸入證交所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站資訊系統)。

為提升與國際投資人之溝通,並提升揭露時效性,證交所推動「上市公司重大訊息雙語化」及「上市公司公布自結年度財務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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