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341 09 證券教育宣導與服務 第三節|投資人保護基金 為保障證券投資人權益,促進證券交易市場健全發展,證交所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153 及 154 條 規定,設置交割結算基金及賠償準備金外,於投保中心成立前,曾結合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復華 證券金融公司、安泰證券金融公司、環華證券金融公司、富邦證券金融公司、臺灣證券集中保管 公司、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櫃檯買賣中心等證券相關單位,暫行提撥 10.6 億元組成證券 投資人保護基金,以補助證券投資人未受償債權之用。 至 92 年 1 月「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下稱投保法)施行,方由證交所與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等證券暨期貨市場相關機 構,共同捐助 10.31 億元,成立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並 由證交所、臺灣期貨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各證券期貨商,按月提撥一定比率或金額之款 項,作為投保中心後續保護基金來源。 為落實對小額證券投資人權益之保護,投保中心依投保法設置保護基金,當投資人所委託之 證券商或期貨商因財務困難失去清償能力,而無法獲取其應得之有價證券、價款或應得之保證 金、權利金,投保中心得動用保護基金先行償付予投資人,以降低投資人之損失。截至 109 年底, 投保中心保護基金計 83.22 億元,且迄今尚無應進行償付之案件發生。 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期交所共同建置「交易風險報你知!理財知識全攻略」宣導網站, 透過清晰圖文式的資訊整理以及生動的投資風險漫畫與動畫影片,幫助年輕朋友們在投 資路上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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