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塑、南亞、國建、華電等新上市股票均曾大量成交,導致股價指數短期走勢難以反映市場實 際狀況,因此研議編製「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二)全集合指數(市場指標及產業分類指數) 證交所早年編製「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及產業分類指數,主要以建立衡量整體股票市場績 效表現之指標為出發點,故皆編製市值加權計算之全集合指數。 59 年 11 月證交所發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指數資料回溯至 56 年,逐日對外發表至今。 此為臺灣市場最廣為人知且歷史悠久的指數,其編製基期為 55 年,基期指數設定為 100 。正 如其名該指數以市值作為加權的方式計算,納入指數的成分股為所有在證交所上市掛牌交易 的普通股。 有鑒於各產業上市公司股票日漸增加,為投資大眾及研究學者所需, 68 年起證交所又陸續編 製「未含金融保險股」、「未含電子股」、「未含金融、電子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及產 業分類股價指數等全集合指數。 另為建立完整呈現上市櫃市場整體績效表現之指標,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於 103 年 5 月 5 日發表 合作編製之全集合「寶島股價指數」,該指數除為臺灣證券市場國產的第一檔跨市場指數, 更為證券市場發展開啟新頁。 (三)部分集合指數(市值型、產業型、基本面、主題型) 上述全集合指數皆是以作為衡量市場指標為目的,並未考量到其指數是否具有可供交易的特 性,有鑒於我市場國際化程度日漸提升,需要一個真正可供交易的指數,以方便作為被動式 管理投資策略的標的指數。 證交所遂於 91 年與富時國際有限公司( FT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簡稱: FTSE )合作編 製「臺灣 50 指數」。該指數不僅為臺灣首檔部分集合指數,更帶領指數開發朝向符合國際標 準、市場需求、較適合作為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指數投資證券( ETN )、指數期貨、 指數選擇權、指數權證、指數基金等指數化商品的部分集合指數為主。 接下來證交所分別於 93 年 11 月 29 日正式發布「臺灣中型 100 指數」及「臺灣資訊科技指 數」, 96 年 1 月 15 日發布「臺灣高股息指數」及「臺灣發達指數」,與先前發布的「臺灣 50 指數」相同,上述四檔指數亦是與 FTSE 合編,而此一指數系列稱之為「臺灣指數系列」 ( Taiwan Index Series ),是屬於可作為實際投資組合追蹤之標的指數。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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