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三 實施情形 75 年 10 月至 78 年 8 月間,股市監視制度草創伊始,未臻完備,監視小組於從事證券市場異常交 易的觀察、調查、追蹤及簽報的工作時,僅將異常情形簽附調查報告,陳報主管機關核辦,而未 有任何處置措施,亦未對外公開監視對象。 78 年 8 月起,為落實股市監視制度,積極發展離線監視系統,設計開發各類電腦報表,運用該 等資訊進一步分析市場異常交易情形,並研議依據「實施股市監視制度辦法」規定進行監視查核 業務。 79 年 8 月 1 日修訂之「實施股市監視制度辦法」正式實施後,監視作業即著重處置措施之時效 性,一旦發現有價證券有交易異常情形或證券商受託買賣異常達一定標準時,即予以警示,其主 要目的在於提醒投資大眾注意,並對意圖操縱股價者予以警愓,以收防微杜漸之效。 82 年為期實施股市監視制度更契合市場現況並強調即時監視之時效性,乃積極規劃線上監視 系統來強化監視功能, 82 年 8 月起正式實施股市線上監視制度,即時監控當日股市交易狀況、掌握 異常交易訊息並加以分析判斷,即時提供相關資訊予各權責單位,俾採取因應之措施。 84 年 9 月 18 日主管機關指示針對有線電視頻道製作節目進行錄影蒐證並分析其適法性,證交所 爰由公共關係室指派專人辦理,嗣於 86 年 10 月 6 日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由公共關係室按月將辦 理情形檢送股市監視小組參酌,後因業務調整於 95 年 1 月 3 日將前開側錄業務移交由市場監視部辦 理。 95 年證交所為提升線上即時監視效能、增加作業彈性及強化系統擴充性,俾適時發揮預警功 能,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乃進行線上監視系統之硬體設備汰舊換新,並整合監視資源、多視窗操 作環境及標準化使用介面等軟體升級,建構自動化第二代線上監視電腦系統,同年 4 月 1 日驗收上 線運作。 又考量上市公司內部人或為公司之經營者,或為控制者,對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之取得掌握絕 對優勢;再者,內部人一般持有公司相當股份,故其轉讓持股對公司穩定經營及證券市場之交易 均生一定影響。故為防範公司內部人藉由轉讓持股炒作股票或進行內線交易而損及投資人權益, 即對內部人之持股要求予以公開,使投資大眾能知悉公司重要人員持股異動情形,藉以監督,防 範不法,遂於 96 年 9 月 11 日業務調整時,將內部人股權申報管理相關業務移交由監視部辦理。 現行監視作業即依此經迭次增修之「實施股市監視制度辦法」及「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 暨處置作業要點」之規定,利用線上監視系統與離線監視系統來執行。此兩大系統主要功能如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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