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60週年特刊

133 04 上市公司管理 股東及早知悉股東會重要資訊,以提升資訊揭露及時性,藍圖 3.0 規劃,實收資本額達 100 億 元以上或外資持股比率達 30% 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於 111 年提前 30 日上傳股東會議事 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提前 14 日上傳年報,並於股東會當日公告申報股東會議案表決情形。 (四)推動興櫃公司採行電子投票 我國自 107 年起上市(櫃)公司已全面採行電子投票,為進一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推動興 櫃公司全面採行電子投票,配合 111 年推動興櫃公司全面設置獨立董事,並參酌上市(櫃) 公司於 106 年及 107 年起全面設置獨立董事及強制採行電子投票之時序,藍圖 3.0 規劃,自 112 年起興櫃公司全面採行電子投票。 【計畫項目 IV :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 (一)建立國際投票顧問機構與上市(櫃)公司議合機制 由於國際機構投資人須於短時間內針對全球眾多持股完成股東會投票,國際機構投資人多以 採購投票顧問服務之方式,提升其投票決策效率。考量外資持有我國發行公司比例逐漸提 高,國際投票顧問機構對我國發行公司之影響力也隨之提高,協助我國發行公司認識國際投 票顧問機構之角色、瞭解其投票政策及建構我國發行公司與國際投票顧問機構之溝通管道, 可提升我國公司治理與投資人關係。 藍圖 3.0 將責請集保公司於 110 年起舉辦研討會,邀請國際投票顧問機構、 ESG 研究機構或公 司治理機構等分享其公司治理政策、關切議題,以利國內發行公司瞭解其關注重點,並於 111 年與國際投票顧問機構洽談取得建議報告相關資料授權,提供我國發行公司參考。 (二)參考國際規範研議訂定投票顧問機構( Proxy advisor )之盡職治理守則 為促進股東行動主義,推動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我國已於 105 年發布「機構投資人盡職治 理守則」,考量投票顧問機構對投資產業鏈之影響力漸增,國際趨勢亦已逐步將服務提供 者之產業特性,研議訂定相關專屬盡職治理守則,如英國西元 2019 年 11 月英國財務報告理事 會(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簡稱 FRC )發布「 2020 英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 UK Stewardship Code 2020 )」,新守則包含了 12 項原則,適用於資產擁有者與資產管理者的新 守則;另外有 6 項原則專屬於服務提供者。另日本於西元 2020 年 3 月 20 日更新盡職治理守則, 新增原則八、機構投資人之服務提供者( service provider )應致力於增強整體投資鏈的功 能,通過適當地為機構投資人提供服務來履行盡職治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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