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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證上二字第1110020443號
主  旨 修正本公司「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作業程序」(原名稱為「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申報案件作業程序」)第1條、第6條及第7條條文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  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0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41594號函同意核備。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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