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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 臺證交字第1110018181號
主  旨 公告本公司「營業細則」第58條之3修正條文如附件,自112年3月20日起實施。
依  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9月8日金管證交字第1110355575號函同意照辦。
公告事項 為避免開盤前出現大量委託後撤銷委託影響投資人對市場行情之判斷,將開盤前撤銷及變更委託數量較大之個股納入暫緩開盤措施,以維護巿場交易秩序。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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