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05月02日 |
發文字號 | 臺證上二字第1061701600號 |
主 旨 | 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參與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證券代號:9157)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日期事宜。 |
依 據 |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9項第2款。 |
公告事項 | 一、變更交易方法日期:民國106年5月4日。
二、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9157。 (二)簡稱:陽光能源-DR。 三、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依規公告並申報之105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合併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9項第2款規定情事,爰將其參與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