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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4月06日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3712號
主  旨 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512)、東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321)、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43)及科風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043)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
依  據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之2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日期:民國112年4月10日。
二、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1512;簡稱:瑞利。
(二)代號:2321;簡稱:東訊。
(三)代號:2443;簡稱:昶虹。
(四)代號:3043;簡稱:科風。
三、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東訊股份有限公司及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該等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爰取消其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四、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3款規定,爰取消其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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