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 |
發文字號 | 臺證輔字第1110025028號 |
主 旨 | 公告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二十六條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
依 據 |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21日金管證券字第1110358234號函同意照辦。 |
公告事項 | 配合近期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二十一條修正,明定公開發行股票之證券商及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子公司,其公告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不得逾會計年度終了後七十五日,爰修正旨揭規定。 |
相關附件 | 公告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