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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4月20日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1100006788號
主  旨 修正「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第9條條文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依  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4月16日金管證券字第1100339050號函同意照辦。
公告事項 為配合主管機關開放有價證券股息、紅利、公開收購交割款項、公司債息、併購及現金減資等款項得直接匯撥至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爰修正旨揭要點條文。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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