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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4月15日
發文字號 臺證監字第1130006231號
主  旨 公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及公告案件審查作業程序」及相關申報書、附表。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4月10日金管證交字第11301329324號公告,自113年5月10日起,委託本公司受理取得上市公司或未上市且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股份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規定辦理之申報公告案件,並授權本公司訂定相關申報公告規範及申報書表等事宜。
公告事項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及公告案件審查作業程序」及相關申報書、附表如附件。
二、公告事項一之審查作業程序及相關申報書、附表可至本公司網站「大量取得股份申報宣導」專區查閱及下載(路徑:https://www.twse.com.tw>產品與服務>投資人教育>大量取得股份申報宣導專區)。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1
公告附件2
公告附件3
公告附件4
公告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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