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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5月16日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11218022364號
主  旨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435)、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018)及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代號:4414)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在本公司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
依  據 本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併案停止買賣日期:民國112年5月18日。
二、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1435;簡稱:中福。
(二)代號:3018;簡稱:隆銘綠能。
(三)代號:4414;簡稱:如興。
三、辦理股務機構:
(一)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股務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樓。
3、電話:02-2586-5859。
(二)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股務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3、電話:02-2747-8266。
(三)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1、股務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3、電話:02-2371-1658。
四、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情事,本公司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核閱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五、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本公司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第1季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六、如興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及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本公司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第1季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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