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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3月11日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1130004215號
主  旨 修正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四條、第二十八條之一、第四十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六條之二、「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部分條文、「審查外國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第四條之一、「證券承銷商申報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作業辦法」第二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第八點、第九點及「營業細則」第四十三條如附件,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  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3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133495號函同意核備。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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