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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3月31日
發文字號 臺證上二字第1100005558號
主  旨 為創設臺灣創新板,修正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等30部規章暨股票上市申請書、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報書及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等文件如附件一至十,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  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3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4644號函同意核備。
公告事項 合格投資人初次買進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時,應簽署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證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其委託;另有關前揭風險預告書之說明與揭露,適用本公司104年8月27日臺證輔字第1040016021號函規定,得對不同身分別之客戶採差異化管理措施,如採電子簽章方式,應強化簽署程序。
相關附件 附件一-證交所創新板修正規章-公告版.docx
附件二-B001股票上市申請書.doc
附件三-B002申請書之附件聲明書範本.doc
附件四-B003發行人申請股票上市法律事項檢查表.docx
附件五-B005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報書.docx
附件六-B007申請書之附件聲明書範本.doc
附件七-上市審查準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事審查表(附件六之一).docx
附件八-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doc
附件九-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報書.doc
附件十-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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