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03月31日 |
發文字號 | 臺證上二字第1100005558號 |
主 旨 | 為創設臺灣創新板,修正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等30部規章暨股票上市申請書、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報書及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等文件如附件一至十,自公告日起實施。 |
依 據 |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3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4644號函同意核備。 |
公告事項 | 合格投資人初次買進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時,應簽署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證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其委託;另有關前揭風險預告書之說明與揭露,適用本公司104年8月27日臺證輔字第1040016021號函規定,得對不同身分別之客戶採差異化管理措施,如採電子簽章方式,應強化簽署程序。 |
相關附件 |
附件一-證交所創新板修正規章-公告版.docx
附件二-B001股票上市申請書.doc 附件三-B002申請書之附件聲明書範本.doc 附件四-B003發行人申請股票上市法律事項檢查表.docx 附件五-B005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報書.docx 附件六-B007申請書之附件聲明書範本.doc 附件七-上市審查準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事審查表(附件六之一).docx 附件八-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doc 附件九-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報書.doc 附件十-臺灣創新板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