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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細資料

發文機關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5月27日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1090008994號
主  旨 修正「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第2條、第12條、第15條及第22條條文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依  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5月25日金管證券字第1090342308號函同意照辦。
公告事項 為明確訂定證券商得將客戶分戶帳相關資料,透過本公司轉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客戶查詢之法源依據,暨規範證券商應依其相關規定辦理交割專戶分戶帳業務,爰修正旨揭要點共4條條文。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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