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041803064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
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附表(四) 暫停交易申請書
   附表(五) 恢復交易申請書 主旨: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如附件,自105年1月15日 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7439號函准予備查。 二、為利於交易時間內發生或公告之重大訊息,有充裕時間廣泛公開,以降低資訊不對稱情事,暨提供投 資人有充裕時間查閱交易時間開始前所公告之重大訊息,爰增修(訂)旨揭相關規定。 正本:各上市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上市二部 、公司治理部、交易部(均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部室主管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