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2024.03.28 | 發言時間 | 18: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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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陳正華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中國信託上游半導體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自 113年04月01日至113年04月03日止,進行初級市場配售作業 | ||||
符合條款 | 第2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3/2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發生緣由: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32條第2項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一、本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申報生效及中央銀行同意 ,將開放受理初級市場申購申請。經本公司評估因應投資人需求,擬自113年04月01 日上午9時起,進行本基金初級市場配售作業,並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 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第21條之3 本基金信託契約第32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配售作業原則,說明如下: 控管期間依參與者之身份別,分別就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A組及受託申購客 戶(包含自然人與法人)-B組之申購申請比例為50:50 控管期間每日可配售額度(組數): 4/1 每日可配售組數-400組 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可配售組數(A組)-200組 受託申購客戶可配售組數(B組)-200組 4/2 每日可配售組數-400組 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可配售組數(A組)-200組 受託申購客戶可配售組數(B組)-200組 4/3 每日可配售組數-50組 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可配售組數(A組)-25組 受託申購客戶可配售組數(B組)-25組 三、受託申購客戶申購注意事項及超額認購之處理方式: (一)申購預約登記:於控管期間,謹訂於申購日前一營業日(簡稱T-1日)下午6:00前 預約登記有效。有意願申購本基金之投資人應於申購日前一營業日向本公司網站所 公告之參與證券商辦理申購預約登記,再由參與證券商每日彙整後統一於截止時間 前向本公司進行預約登記。受託申購客戶單日限申請申購一個基數,且不得重複向 多個券商申請。受託申購客戶預約時需提供申購人姓名、申購人身分證號,以利後 續公開抽籤作業使用,請務必確認資料正確性,若因資料有誤導致影響抽籤公平性, 本公司有權拒絕中籤受託申購客戶申購申請。 (二)依本公司配售作業相關規定,會先將預約登記之受託客戶名單中,剔除符合依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之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本公司員工、及重複、超額登記者後, 統計「一般受託申購客戶申購預約登記總基數」。若超過每日可配售額度,即進行 抽籤作業。若未超過,則以預約登記之名單,每人單日限申請申購一個基數進行申購。 (三)抽籤作業:當受託申購客戶預約申購之總基數若超過當日可申購基數時,本公司 將於申購日上午10點進行公正抽籤決定當天受理申購之投資人名單後通知各參與證券 商,投資人可於當日上午10點30分後向參與證券商確認是否取得當日的申購額度。抽 籤結果亦將同步公告於本公司網站。 (四)中籤之受託申購客戶應於通知當日中午12點前繳納款項完成,參與券商應於中午 12點前遞交申購申請單,並上傳資料至臺灣證券交易所完成申購程序。 (五)中籤之受託申購客戶若放棄申購,則取消該受託申購客戶在後續配售期間之申購 申請資格。 四、投資人如因故無法進行本基金初級市場申購者,仍可透過次級市場交易,委託證券 經紀商於證券交易市場買進本基金受益憑證。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基金投資風險說明: (一)因投資人參與熱烈,請投資人應密切注意次級市場買盤過於踴躍而出現市價相對於 淨值可能出現大幅溢價或市場波動幅度可能較大,投資人交易時應審慎評估相關風險。 (二)本基金上市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 折/溢價之交易風險。本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交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 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計算盤中估計淨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 金淨值計算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 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 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