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5.11.03 | 發言時間 | 1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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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王皓正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經理之「街口標普高盛布蘭特原油ER單日正向2倍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證券代碼00715L) 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受益憑證反分割。 | ||||
| 符合條款 | 第19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1/03 | ||
| 說明 |
1.申請日期:114/11/03
2.申請類型:基金受益憑證反分割 3.申請內容: 一、依據中華民國(下同)114年8月27日本基金受益人會議之決議、本基金 期貨信託契約第二十七條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 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分割及反分割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次辦理分割/反分割受益憑證比例、價格: 1.辦理受益憑證:反分割 2.單位數分割或反分割比率: 反分割比率(反分割後受益權單位數/反分割前受益權單位數):0.5 (即反分割後受益權單位數:反分割前受益權單位數=1:2)。 3.分割或反分割後單位數:新受益憑證上市買賣日之前一營業日下午四時前公告。 4.本次受益憑證執行反分割換發新受益憑證,以停止過戶日受益人名簿所載各受益人 持有單位數為基準,依反分割比率計算換發後之受益權單位數。換發後未滿一個受益權 單位數之畸零受益權單位數,依反分割後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乘以畸零受益權單 位數所得之金額,計算至新臺幣元,給付予受益人。 三、本次反分割之新受益憑證其權利義務與原受益憑證相同。 四、反分割作業時程: 1.受益憑證最後交易日期:114年12月2日 2.受益憑證停止交易期間:114年12月3日至114年12月9日 3.停止初級市場申贖及次級市場轉換期間:114年12月3日至114年12月9日 4.受益憑證最後過戶日期:114年12月4日 5.受益憑證停止過戶期間:114年12月5日至114年12月9日 6.新受益憑證上市買賣日:114年12月10日 7.新受益憑證換發基準日暨受益憑證中止上市日:114年12月10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本基金反分割作業之其他時程補充說明: 1.114年11月13日:停止有價證券借貸 2.114年11月27日:停止融券賣出、信用交易最後回補日、借券強制還券日 3.114年11月28日:暫停當沖先賣後買 4.114年12月3日:停止申贖、交易日 5.114年12月9日:公告反分割後價格及單位數 6.114年12月18日:寄發反分割結果通知書(預計於1-2日內送達) 二、本次受益人會議議事錄業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109年11月30日金管證期字第 1090365253號令之規定,經本公司街口字第1140900145號函送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備查。本基金信託契約修訂反分割相關條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14日 金管證期字第1140359810號函同意在案。以上相關公告資訊統整如下: 114年8月27日議事錄公告網址:https://jkoam.pse.is/89fqqj 114年10月14日修約公告網址:https://jkoam.pse.is/89fqxb 三、新受益憑證之程序及手續:本基金採無實體發行,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由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受益憑證上市買賣日統一辦理反分割,受益人不須 辦理任何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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