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0.04.24 | 發言時間 | 16: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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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莊鈜富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街口標普高盛布蘭特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 基金於109年9月30日前豁免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跌幅達一定 比率須終止期貨信託契約規定乙案,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 | ||||
符合條款 | 第18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4/24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4/24
2.發生緣由:街口標普高盛布蘭特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下稱本 基金)於109年9月30日前豁免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跌幅達一定比率須終止期貨信託 契約之規定乙案,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1)依據金管會中華民國(下同)109年4月16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39873號函 、109年04月24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40634號函、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109年4月 16日中期商字第1090001452號函及109年4月21日中期商字第1090001491號函辦理。(2) 本基金於109年9月30日前不受金管會109年3月19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35155號令第1點 第1款第2目有關「最近30個營業日之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 累積跌幅達90%」規定之限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