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2.12.28 | 發言時間 | 18:52:55 |
|---|---|---|---|---|---|
| 發言人 | 張慈恩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終止擔任「標智上證50中國 指數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總代理人 | ||||
| 符合條款 | 第20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12/28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12/28
2.發生緣由: (1)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民國111年7月7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 73243號函核准終止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1年7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 1110013393號函核准於111年8月11日終止在臺灣上市,且本公司業於111年7月7日及7月 11日分別發布重大訊息。 (2)本公司經金管會111年12月28日金管證投字第1110365057號函核准終止擔任本基金之 總代理人,終止基準日訂為112年2月1日。 3.因應措施: (1)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於本公司官網、境外基金觀測站發布公告。 (2)本基金終止上市日(111年8月11日)起一年內,本公司仍將保留終止上市相關公告於本 公司官網(https://www.kgifund.com.tw)。若投資人有任何疑問,歡迎於營業時間上午 9:00至下午5:00撥打上證50ETF專線:(02)2181-5656。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