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5.05.02 | 發言時間 | 13:36:43 |
|---|---|---|---|---|---|
| 發言人 | 吳惠君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經理之「國泰臺指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臺灣 加權指數單日正向2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證 券代碼00663L)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分割。 | ||||
| 符合條款 | 第19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05/02 | ||
| 說明 |
1.申請日期:114/05/02
2.申請類型:受益憑證辦理分割 3.申請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4/05/02 2.發生緣由:中華民國(下同)114年04月21日本基金受益人會議之決議、本基金證券 投資信託契約第二十七條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 受益憑證分割及反分割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一、本次辦理分割受益憑證比率、價格: (一)辦理受益憑證:分割 (二)單位數分割或反分割比率: 分割比率(分割後受益權單位數/分割前受益權單位數)為7 (即分割後受益權單位數:分割前受益權單位數 = 7:1) (三)分割/反分割後單位數: NA(第一階段公告,請勿輸入; 第二階段公告,應於新受益憑證上市買賣日之前一營業日下午四時前輸入) (四)本次受益憑證執行分割或反分割換發新受益憑證,以停止過戶日受益人名簿 所載各受益人持有單位數為基準,依分割或反分割比率計算換發後之受益權單位數。 二、本次分割之新受益憑證其權利義務與原受益憑證相同。 三、分割作業時程: (一)受益憑證最後交易日期: 114年6月3日 (二)受益憑證停止交易期間: 114年6月4日至114年6月10日 (三)停止初級市場申贖日期: 114年6月4日至114年6月10日 (四)受益憑證最後過戶日期: 114年6月5日 (五)受益憑證停止過戶期間: 114年6月6日至114年6月10日 (六)新受益憑證上市(櫃)買賣日: 114年6月11日 (七)新受益憑證換發基準日暨受益憑證終止上市(櫃)日: 114年6月11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本基金分割作業之其他時程補充說明: (一)114年5月14日 : 停止有價證券借貸 (二)114年5月28日 : 停止融券賣出、信用交易最後回補日、借券強制還券日 (三)114年5月29日 : 暫停當沖先賣後買 (四)114年6月4日 : 停止申購、交易日 (五)114年6月10日 : 公告分割價格及單位數 (六)114年6月19日 : 寄發分割結果通知書 二、本次受益人會議議事錄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第19條第一項 之規定,經本公司114國泰投信字第0000000512號函送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 本基金信託契約增訂及修訂分割、反分割相關條文, 業依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67350號函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同意在案。以上相關公告資訊統整如下: 114年4月22日議事錄公告網址: https://cwapi.cathaysite.com.tw/uploads/07cathaynews__online/5663.pdf 114年1月21日修約公告網址: https://cwapi.cathaysite.com.tw/uploads/07cathaynews__online/5593.pdf 三、新受益憑證之程序及手續: 本基金採無實體發行,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 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受益憑證上市買賣日統一辦理分割, 受益人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