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19.12.10 | 發言時間 | 19: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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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吳惠君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國泰日本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富時日本單日反向1倍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已達本基金證券投 資信託契約終止條件,特此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8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12/1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12/10
2.發生緣由: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本基金成立日為105年4月25日,截至108年12月10日止成立已滿一年,且基金 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為新臺幣99039305元低於新臺幣壹億元,達信託契約 終止之標準;本公司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應即向金管會申請 終止信託契約,俟金管會核准後,將依規定辦理後續基金下市及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