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7.23 | 發言時間 | 17: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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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黃宏治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野村臺灣策略高息主動式ETF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部分條文暨配合修正公開說明書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 |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7/23 |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5/05/28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150347131號函 3.契約修正原因: 依據金管會115年4月24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81494號令,放寬以 投資國內股票為限之股票型基金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運用基金投資任一上市公 司股票且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逾百分之十者,得不受 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十七款本文規定之限制,但投資該股票比重不 得超過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且投資該股票加計公司 債或金融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5%為限。該修訂事項自公告日之 翌日起生效。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公告於投信投顧公 會網站(https://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 (https://www.nomurafunds.com.tw/)。投資人可於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 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下載本基金修訂後之公開說 明書內容。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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