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7.22 | 發言時間 | 16: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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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黃宏治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野村臺灣增強50主動式ETF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部分條文暨配合修正公開說明書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 |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7/22 |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5/04/30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 金管證投字第1150349908號函 3.契約修正原因: 野村臺灣增強50主動式ETF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訂收益分配 頻率,由「每年」收益分配調整為「每半年」收益分配,前揭修正內容自115年7月 23日起生效,並自115年9月22日施行。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公告於投信投顧公 會網站(https://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 (https://www.nomurafunds.com.tw/)。投資人可於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 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下載本基金修訂後之公開說 明書內容。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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