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4.09.19 | 發言時間 | 15:4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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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白曼德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野村臺灣創新科技50 ETF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部分條文暨配合修正公開說明書乙案,施行日期為113年12月 2日。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9/19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3/02/02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130352528號 3.契約修正原因:野村臺灣創新科技50 ETF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增訂收益平準金 以作為收益分配來源之一。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公告於投信投顧公 會網站(https://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 (https://www.nomurafunds.com.tw/)。投資人可於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 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下載本基金修訂後之公開說 明書內容。 5.其他應敘明事項: 野村臺灣創新科技50 ETF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增訂收益平準 金以作為收益分配來源之一,施行日期為11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