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5.12.01 | 發言時間 | 16: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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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正華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公告「中國信託日本半導體ETF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民國114/11/30收益分配評價結果。 | ||||
| 符合條款 | 第17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12/01 | ||
| 說明 |
1.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規定,於評價日(114/11/30)依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評價結果決定本基金本次將不予分配收益。 2.現金收益公布日期:NA 3.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NA 4.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NA 5.收益分配基準日:NA 6.除息交易日:NA 7.收益分配發放日:NA 8.分配收益標準: 本基金自成立日後九十個營業日起,經理公司應按收益評價日(即每年十一月 最後日曆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及收入情況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經理 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每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 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但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 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下一次之可分配收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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