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17.09.28 | 發言時間 | 18:5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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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周輝啟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裁撤 台南分公司乙事,詳如內容說明。 | ||||
| 符合條款 | 第18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9/28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9/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裁撤台南分公司乙案,業經金管會於民國(下同)106年9月28日金管證 投字第1060036716號函核准在案,謹訂於106年11月30日為台南分公司之最後營業日。 3.因應措施:台南分公司裁撤經金管會核准乙事,亦公告於投信投顧公會網站 (網址:http://www.sitca.org.tw/)。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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