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5.29 | 發言時間 | 15: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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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林慧玟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群益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2倍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證券代號:00685L)(以下稱本基金)」,向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分割。 | ||||
| 符合條款 | 第19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5/29 | ||
| 說明 |
1.申請日期:115/05/29
2.申請類型:基金受益憑證分割 3.申請內容: 一、依據本基金「115年5月15日受益人會議之決議結果、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29條」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 分割及反分割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次辦理分割受益憑證之比例及價格: (1)辦理受益憑證:分割。 (2)受益權單位數分割比率: 分割比率(分割後受益權單位數/分割前受益權單位數)為24, 即分割後受益權單位數:分割前受益權單位數=24:1。 (3)分割或反分割後單位數:新受益憑證上市買賣日之前一營業日下午四時前公告。 (4)本次受益憑證執行分割後換發受益憑證,以停止過戶日受益人名冊所載各受益人持 有受益權單位數為基準,依分割比率計算換發後之受益權單位數。 三、本次辦理分割後之新受益憑證,其權利義務與分割前之原受益憑證皆相同。 四、本次辦理分割之作業時程: (1)受益憑證最後交易日期:115年6月30日。 (2)受益憑證停止交易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7月6日。 (3)受益憑證初級市場停止申贖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7月6日。 (4)受益憑證最後過戶日期:115年7月2日。 (5)受益憑證停止過戶期間:115年7月3日至115年7月6日。 (6)新受益憑證上市買賣日期:115年7月7日。 (7)新受益憑證換發基準日暨原受益憑證終止上市日:115年7月7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辦理分割作業之其他時程補充說明: (1)停止有價證券借貸日期:115年6月10日。 (2)停止融券賣出、信用交易最後回補、借券強制還券日期:115年6月25日。 (3)暫停當沖先賣後買日期:115年6月26日。 (4)停止申購買回、交易日期:115年7月1日。 (5)公告分割價格及單位數日期:115年7月6日。 (6)寄發分割結果通知書日期:115年7月13日。 二、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增訂分割、反分割相關條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稱金管會)於114年9月17日以金管證投字第1140354340號函同意在案。本基金 本次受益人會議已於115年5月15日召開完竣,受益人會議議事錄業依「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第19條第1項規定,於115年5月26日以群信字第1150001197號函 呈送金管會備查。上述相關公告資訊彙整如下,並同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https://www.sitca.org.tw): (1)114年9月17日修約同意公告: https://www.capitalfund.com.tw/service/news/881 (2)115年3月27日召開受益人會議公告: https://www.capitalfund.com.tw/service/news/1028 (3)115年5月15日受益人會議決議結果公告: https://www.capitalfund.com.tw/service/news/1069 三、新受益憑證之發行程序及受益人手續: 本基金採無實體發行,存放於受益人之證券集保帳戶,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統一辦理分割,受益人不須辦理任何手續。 四、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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