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3.26 | 發言時間 | 16:4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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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林慧玟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群益優選收益非投資等級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修正信託契約條文暨公開說 明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謹此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3/26 |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150334452號函 3.契約修正原因: 一、依據金管會102年10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42494號令規定及實際作業所需, 增訂外國有價證券之出借、借券租賃所得納入收益分配範圍及其相關應調整之內容。 二、配合實務作業所需及指數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債券型適用), 增訂受益人會議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三、除信託契約第16條及第17條修正後條文,施行日訂為115年5月25日;其餘 修正事項自公告之翌日起生效。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修正後內容 已公告至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www.sitca.org.tw) 及經理公司網站(www.capitalfund.com.tw)。 5.其他應敘明事項: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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