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4 | 發言日期 | 2006.04.27 | 發言時間 | 09: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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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左麗玲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寶來台灣卓越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於95年 2月15日召開受益人會議後修正信託契約於95年 4月24日經金管會核准修約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95/04/24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5/04/24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 金管證四字 第0950112651號函 3.契約修正原因: 九十五年二月十五日召開受益人會議, 會中通過案由1、2、3原信託契約條款配合修訂。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修訂第1條、第9條、第18條、第20條、 與附件1第10條、第26條、第30條、第42條、 附件3第5條。因條文眾多, 無法全部列舉請上寶來投信網站http://sitc.polaris.com.tw首頁公告區下載。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修正內容請上寶來投信網站 下載http://sitc.polaris.com.tw/service/OpenBook.asp 前項董事會決議日期:95/04/24為主管機關核准修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