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6.07.29 | 發言時間 | 09:3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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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唐德瑜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 主旨 | 「摩根台灣鑫收益主動式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訂證券 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及配合修訂公開說明書,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核准。 |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7/28 |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150348655號 3.契約修正原因:依據金管會115年4月24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81494號令,放 寬以投資國內股票為限之股票型基金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運用基金投資 任一上市公司股票且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逾百 分之十者,得不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十七款本文規定之限 制,但投資該股票比重不得超過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之比重,且投資該股票加計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25%為限。該修訂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另增訂創新板上市公司股票為投資標的及其投資限制,謹訂115年9月11日為施 行基準日。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已公 告投信投顧公會網站(https://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修訂後之公 開說明書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 (https://am.jpmorgan.com/tw)查詢。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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