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4.11.21 | 發言時間 | 15: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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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史綱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富邦臺灣加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 富邦臺灣加權單日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於113年11月 21日受益人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5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1/21 | ||
說明 |
1.決議受益人大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日期:
受益人大會召開日期:113年11月21日 召集事由:是否同意本基金進行反分割,並以受益人會議通過當日之反分割後每受益權 單位淨資產價值大於或等於12元之最小整數倍為反分割倍數。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日期:自113年10月23日至113年11月21日 2.董事會決議日期:NA 3.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NA 4.召集事由:是否同意本基金進行反分割,並以受益人會議通過當日之反分割後每受益 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大於或等於12元之最小整數倍為反分割倍數。 5.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113/10/23 6.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迄日:113/11/21 7.重要決議事項: 一、本基金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 議題:是否同意本基金進行反分割,並以受益人會議通過當日之反分割後每受益權單 位淨資產價值大於或等於12元之最小整數倍為反分割倍數。 二、開票統計: (一)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559,511,000受益權單位 (二)最低出席受益權單位數:279,755,500受益權單位 (三)總收件受益權單位數:315,590,933受益權單位 (四)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308,756,933受益權單位,佔發行在外總受益權單位數 比例:55.1834%。 (五)同意之受益權單位數253,078,381受益權單位,佔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 比例:81.9669%。 三、表決結果: 本次會議業經持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 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故本次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照案通過,本公司將 依決議內容進行本基金反分割後再另行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以及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