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2024.10.16 | 發言時間 | 16:2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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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史綱 | 發言人職稱 | - | 發言人電話 | - |
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富邦特選台灣高股息30 ETF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 及配息)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10/15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是否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如經核可請輸入核准文號):金管證投字第1130352529號 3.契約修正原因:為增加基金運作彈性,依據104年10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40600216號 函規定,將本基金收益分配來源納入收益平準金,並修改本基金之收益分配頻率, 由原每季分配調整為每月分配。 4.變更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訂內容已公告於投信投顧 公會網站(https://www.sitca.org.tw)及本公司網站 (網址:https://www.fubon.com/asset-management/)。本基金最新公開說明書亦已揭 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同上網址)。 投資人可逕自前述網站查詢或下載。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信託契約修正後之條文施行基準日為113年11月28日。 |